國家發改委8月19日消息,近日,國家發改委、國家統計局、生態環境部公布了《關于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建立全國及地方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由國家統計局統一制定全國及省級地區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明確有關部門和地方對能源活動、工業生產過程、排放因子、電力輸入輸出等相關基礎數據的統計責任,組織開展全國及各省級地區年度碳排放總量核算。鼓勵各地區參照國家和省級地區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按照數據可得、方法可行、結果可比的原則,制定省級以下地區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
完善行業企業碳排放核算機制。由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制修訂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建筑等重點行業碳排放核算方法及相關國家標準,加快建立覆蓋全面、算法科學的行業碳排放核算方法體系。企業碳排放 核算應依據所屬主要行業進行,有序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報告與核查機制。生態環境部、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可根據碳排放權交易、綠色金融領域工作需要,在與重點行業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充分銜接的基礎上,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進一步細化的企業或設施碳排放核算方法或指南。
建立健全重點產品碳排放核算方法。由生態環境部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研究制定重點行業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優先聚焦電力、鋼鐵、電解鋁、水泥、石灰、平板玻璃、煉油、乙烯、合成氨、電石、甲醇及現代煤化工等行業和產品,逐步擴展至其他行業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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