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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碳達峰實施方案》

長沙市人民政府發布時間:2023-02-17 15:11:23

  日前,長沙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印發《長沙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實施方案》明確,實施“10+10+10”行動方案,即推進碳達峰十大重點任務,打造十大標志性工程,建設十大零碳低碳試點示范區。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長沙市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優化取得階段性成果,工業企業用能效率持續提高,煤炭消費總量逐漸下降,成品油消費基本穩定,風、光等可再生電源裝機規模大幅提高。到2025年,全市單位GDP能耗較2020年下降15%,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省下達指標,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至20%以上;森林覆蓋率(林木綠化率)穩定在55%左右,森林蓄積量達3500萬立方米以上。

  到2030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優化取得顯著成果,重點用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領先水平,“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基本形成,綠色低碳技術取得創新突破,綠色節能生活成為大眾選擇,綠色政策體系更加完善健全。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單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省下達的指標,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至22%以上,新能源發電總裝機規模力爭達到300萬千瓦以上;森林覆蓋率(林木綠化率)持續穩定在55%以上,森林蓄積量達4100萬立方米以上。

  《實施方案》還提到了。限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推廣使用傳統塑料替代產品,加強快遞包裝綠色治理,實現重點品類的快件原裝直發,實施快遞包裝綠色產品認證制度。推動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推動垃圾填埋場科學布局垃圾發電項目,高標準開展長沙市城西、寧鄉、瀏陽垃圾焚燒發電建設,提高垃圾處置能力。鼓勵生物質直燃發電向熱電聯產轉型。

長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沙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

  《長沙市碳達峰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長沙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長沙市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統籌推進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綠色低碳轉型,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中發〔2021〕36號)、《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23號)精神和《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湘發〔2022〕5號)要求,結合長沙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湖南工作系列講話指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實施強省會戰略,堅持系統觀念,統籌好發展與減碳、整體與局部、剛性與彈性、短期與中長期的關系,以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為目標,以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為引領,以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為關鍵,以重點行業降碳為抓手,以科技攻關創新為突破,扎實深入推進碳達峰行動,明確全市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支持有條件的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實現達峰。

  (二)基本原則

  堅持“總體部署、區域協同,科學有序、防范風險,分類施策、重點突破,先行先試、項目支撐”的原則。

  ——總體部署、區域協同。以國家、省碳達峰行動設計為指引,統籌推進全市碳達峰工作,當好全省低碳轉型領頭雁。推動長株潭低碳產業協同布局、基礎設施協同配套、能源結構協同轉型、技術創新協同共享,力爭實現長株潭城市群協同達峰。

  ——科學有序、防范風險。合理評估全市各發展階段承受能力,杜絕“一刀切”“口號式”降碳,以保障經濟運行、保障能源安全、保障供應鏈穩定、保障群眾生活平穩為基本前提,確保實施方案可落地、可實施。

  ——分類施策、重點突破。深入推進能源、工業、建筑、交通運輸、農業、生活消費等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和低碳技術研發,持續降低單位產出能源消費和碳排放水平,發揮減污降碳協同效應,倡導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

  ——先行先試、項目支撐。大力推動一批低碳零碳示范區、先行達峰示范區、低碳社區、低碳交通樞紐等試點示范區建設,在各重點領域打造一批減碳降碳標志性工程,加快形成可復制的典型低碳示范區及重點項目類型。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我市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優化取得階段性成果,工業企業用能效率持續提高,煤炭消費總量逐漸下降,成品油消費基本穩定,風、光等可再生電源裝機規模大幅提高。到2025年,全市單位GDP能耗較2020年下降15%,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省下達指標,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至20%以上;森林覆蓋率(林木綠化率)穩定在55%左右,森林蓄積量達3500萬立方米以上。

  到2030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優化取得顯著成果,重點用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領先水平,“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基本形成,綠色低碳技術取得創新突破,綠色節能生活成為大眾選擇,綠色政策體系更加完善健全。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單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省下達的指標,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至22%以上,新能源發電總裝機規模力爭達到300萬千瓦以上;森林覆蓋率(林木綠化率)持續穩定在55%以上,森林蓄積量達4100萬立方米以上。

  三、重點任務

  實施“10+10+10”行動方案,即推進碳達峰十大重點任務,打造十大標志性工程,建設十大零碳低碳試點示范區。

  (一)推動產業綠色低碳發展

  1.建設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中心

  以建設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中心為契機,構建優勢突出、特色鮮明的“1+2+N”先進制造業集群,圍繞工程機械、汽車及零部件、食品及農產品加工、新材料、電子信息等優勢產業推進智能化升級改造,提升智能制造裝備及核心部件研發制造水平。支持市內優勢裝備制造企業向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轉型,拓展工業互聯網應用場景,加快人機智能交互、工業機器人、供應鏈智能管理在生產過程中的應用。積極創建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省級智能制造標桿企業。到2025年,基本建成國家智能制造先行區,智能制造在全國持續保持領先地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培育低碳新興產業

  以成套化、高端化、智能化和服務化為發展方向,實施低碳產業鏈創新工程,實現與一、二、三產業的深度融合,搶抓低碳新興產業發展機遇。著力培育壯大人工智能、先進儲能材料等新興產業集群,大力發展新能源及智能網聯汽車、智能終端、數控機床等特色產業集群,謀劃布局類腦智能、氫能與儲能、前沿新材料等未來產業集群。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務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促推服務業融合業態向創新型和集約化拓展。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農業發展精細化、優質化。到2025年,打造形成國內一流的節能環保及新能源產業集聚區,節能環保及新能源產業實現工業增加值2000億元,先進儲能產業集群實現產值約5000億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落后產能淘汰進度

  深入推進全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依法依規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充分利用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等綜合標準,為全市產業轉型騰讓發展空間。對化工行業淘汰類落后產品及生產工藝裝備依法依規淘汰退出。嚴禁違規新增鋼鐵產能,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應去盡去,防止“地條鋼”和已化解過剩產能復產。引導建材行業輕型化、集約化、制品化轉型,嚴格落實產能置換政策,加快低效產能退出。到2025年,全市重點行業落后產能基本淘汰出清。(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構建低碳安全能源體系

  1.有序推進煤炭消費減量

  嚴格控制新增煤電項目,加快長沙電廠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和節能降耗改造“三改聯動”,有序推動煤電定位向基礎性和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推進水泥、化工等涉煤行業開展對標技改,逐步實施“煤改電”“煤改氣”工程,加大對用煤企業的實時能耗監測。落實高耗能項目能耗準入標準提升,嚴格實施煤炭減量替代。引導企業有序開展煤炭清潔利用改造,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落后工藝。鞏固散煤治理成果,主城區全面完成清潔能源替代工程,適時擴大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域。2025年前全市煤炭消費總量達峰并逐步下降,2030年前煤炭消費量進一步壓減,煤炭消費基本集中在發電、建材等少數重點企業。(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執法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

  按照“生態優先、因地制宜、宜建盡建、創新利用”的總體思路,推動全市光伏、風電、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支持采用農光互補、水光互補、光伏+尾礦治理等方式,大力發展光伏發電。加快已核準風電項目建設,優先開發風能資源好、建設條件優、消納和送出能力強的項目。采用“深淺結合、表里結合、天地結合、調儲結合”方式,構建適合長沙市情的“地熱能+”集中供能模式。提高垃圾處置能力,科學布局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裝機規模增加至120萬千瓦。到2030年,新能源裝機規模力爭達到300萬千瓦以上。(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林業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1 新能源利用“倍增”工程

  建設內容:以區縣(市)級行政區域為基本單元,自上而下全面開展全市新能源資源詳細勘查和綜合評價,建立可開發資源數據庫和信息共享管理平臺,根據普查成果積極推進風、光等新能源發電工程前期工作及后續建設。以工業園區、公共建筑屋頂及污水處理廠等空間資源利用為重點,鼓勵采用“分布式光伏+儲能”模式,大力推進分布式光伏開發。提高新能源對電力保供支撐能力,推動寧鄉市灰湯等鄉鎮農(油)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有序推進寧鄉雙鳧鋪風電項目建設投產。推動瀏陽風洞口、寧鄉市陳家沖抽水蓄能水電站項目建設。科學布局垃圾發電項目,高標準開展長沙市城西、寧鄉、瀏陽垃圾焚燒發電建設,提高垃圾處置能力。鼓勵生物質直燃發電向熱電聯產轉型。

  建設目標: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裝機規模增加至120萬千瓦。到2030年,新能源裝機規模力爭達到300萬千瓦以上。

  3.大力拓展天然氣消費市場

  深入推進“氣化長沙”工程,保障居民及商業用氣需求,優化天然氣消費結構,拓展天然氣工業消費市場。推廣天然氣三聯供項目,鼓勵在建、擬建建筑或改建既有建筑建設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推進省級支干線管網建設,形成“兩主多輔”天然氣輸送格局,完善市(縣)內天然氣支線架構,加速天然氣向偏遠及農村地區覆蓋供應,提高天然氣通達能力。到2025年,天然氣消費量達25億立方米,主城區居民氣化率達99%,縣(市)城區居民氣化率達95%,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規模達30萬千瓦。到2030年,天然氣消費量達40億立方米,全市居民氣化率基本實現全覆蓋。(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4.合理調控成品油消費增量

  合理控制汽油消費增速,有序壓減柴油消費量,保障航空煤油供應量。加快成品油質量升級,提高成品油終端消費利用效率,因地制宜推進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煤油等替代傳統燃油。加速新能源汽車替代燃油汽車,減少交通領域對石油能源的依賴性。完善成品油儲運體系,推進長嶺—長沙黃花機場航煤油管道建設,進一步暢通成品油輸送網絡,建設市(縣)級運輸管道,提升市內油氣管輸能力和覆蓋范圍,保障成品油穩定供應。“十四五”期間,全市成品油消費量控制在960萬噸標煤以內。2030年前,成品油消費基本達峰。(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各區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

  建設以特高壓、超高壓為骨干網架,各級電網協調發展的堅強電網,依托長沙交流特高壓工程建設,打造華中地區核心電力節點樞紐,大幅提高“綠電入長”引入和受納能力。加強主電網網架建設,構建“南北互聯、東西互濟”的長株潭城市群“立體雙環網”,實施500/220千伏電磁環網解環運行,形成以500千伏站點為中心的“分區供電、區內成環”的互聯格局。全面推動電網向智能化、數字化方向轉型,滿足電動汽車、5G基站、分布式能源、儲能等多元用戶接入需求。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開展園區級“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建設。引導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虛擬電廠參與需求側響應能力建設,大幅提升系統對新能源的消納能力。到2025年,新型儲能項目規模達到66萬千瓦,風力發電利用率達到98%以上,光伏發電利用率達到100%。到2030年,新型儲能項目規模達到100萬千瓦以上,風電、光伏等新能源利用率達到100%。(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國網長沙供電公司、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2 新型電力系統“構建”工程

  建設內容:“十四五”期間,建設長沙特高壓交流變電站及配套荊門—長沙、南昌—長沙特高壓交流輸變電工程,新建寧鄉市、長沙縣500千伏輸變電工程及部分改擴建工程,新建220千伏站點22座,新建及改擴建110千伏站點73座。差異化開展配電自動化建設,完成1000條以上配電線路自動化改造,全面提高配電網感知和自愈能力,建設具備AI功能的智能調度輔助決策系統,完成調度管理系統升級改造,適應特高壓交直流及高滲透率分布式電源接入需要。建設湖南華電長沙二期2×500兆瓦級氣電調峰項目,新建新型儲能項目60萬千瓦。建設智能運檢管控平臺,構建智慧巡檢新模式,實現設備運行狀態全息感知、智能機器人聯合巡檢、遠程智能化監控、倒閘操作“一鍵順控”,提升電網應急響應能力。

  建設目標:到2025年,長沙電網外電引入和受納能力大幅提高,供電能力達1500萬千瓦,主城區、縣城區、省級及以上園區配電自動化實現全覆蓋;具備5%以上的尖峰負荷響應能力,電力系統調節能力適應新能源規模化發展,風力發電棄風率控制在2%以內,光伏發電全額消納。

  (三)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1.強化能源消費強度控制

  堅持節約優先,嚴格控制能源消費強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并適當增加彈性管理。科學分解落實各區縣(市)及各重點園區能耗雙控指標,對能源利用效率高、發展較快的地區適度傾斜。加強用能預算管理與能耗雙控目標責任考核的銜接,逐步建立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制度,實現能源優化配置和精細化管控。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對項目用能和碳排放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健全市、縣各級節能監察體系,建立跨部門聯動機制,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監管、綠色電價等手段,增強節能監察約束力。到2025年,全市單位GDP能耗較2020年下降15%。到2030年,全市單位GDP能耗進一步下降。(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機關事務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各重點園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強化新型基礎設施節能

  統籌謀劃、科學配置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優化新型基礎設施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強化新基建項目節能管理,推廣高效制冷、先進通風、余熱利用和智能感知等一系列綠色技術應用,提高現有設施能源利用效率,有序推動存量大型及超大型數據中心實施節能改造升級。推進綠色數據中心創建和評估工作。優化新基建項目用能結構,探索多樣化能源供應模式,加大可再生能源消費比例。對標國內先進水平,制定并逐步提高綠色數據中心能效標準。到2025年,新建大型及超大型數據中心PUE值低于1.3,到2030年PUE值進一步優化。(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數據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

  嚴格規范“兩高”項目論證審查、環評審批,在能耗限額準入值、污染物排放標準基礎上,對標行業先進水平,嚴格準入門檻。明確禁止在湘江干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加強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全面梳理排查擬建、在建和存量“兩高”項目,實行動態調整和臺賬管理。強化監督落實和責任追究,建立常態化的督促、提醒和約談機制,對落實政策不力、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項目違法違規問題突出的地區進行全市通報批評,提出問責建議。通過遏制“兩高”項目盲目上馬,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低碳集約建設水平

  1.推動綠色建筑高品質發展

  落實高標準綠色建筑強制性規范,實現綠色建筑基本級普及推廣。加強綠色建筑適宜技術研究和配套標準體系建設,規范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合理提高建筑節能標準,構建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核查監督管理機制,積極布局和開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試點示范。進一步引導綠色生態城區建設,對重點片區內高星級綠色建筑比例提出更高要求。在新建城區和組團范圍內全面開展綠色街坊、綠色社區、完整社區創建行動。全面融入“以人為本”的理念,推動建設一批品質優良、性能突出、特色鮮明的高品質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增強民眾的體驗感、獲得感和幸福感。大力推廣地熱能、太陽能、空氣能、生物質能、污水熱能、儲能技術、智能微網和智慧控制系統在建筑施工建設和運行中的應用。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100%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全市星級綠色建筑占當年新增綠色建筑面積的比例超過5%,新增可再生能源應用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達到8%,建立2個以上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試點區域。到2030年,建筑節能達到75%以上,建筑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先進水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3 低碳建筑“標桿”工程

  建設內容:加快推進望城區濱水新城大澤湖·海歸小鎮、馬欄山視頻文創園等淺層地熱能建筑規模化應用試點建設,以湘江、瀏陽河、撈刀河兩岸為重點,在松雅湖生態新城打造淺層地熱集中供冷/暖區,同時積極在全市住宅小區、新建商業綜合體、高鐵站、學校、醫院等有供冷供暖需求的大型建筑開展淺層地熱能集中供能建設或改造,形成“一片多點”的地熱能集中供能格局,建設冬暖夏涼幸福新長沙。從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資項目和高檔居住建筑項目中擇優培育,籌劃建設高等級綠色建筑。利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通過在線監測與智慧運維來提高建筑用能效率,實現安全可靠、節能降耗、綠色低碳、經濟節約的科技型智慧建筑。通過提升圍護結構性能、提高能源和設備系統效率、完善智能控制、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等多種技術方式,打造低能耗、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項目。

  建設目標:到2025年,淺層地熱可供能建筑面積達到600萬平方米,望城區濱水新城大澤湖·海歸小鎮、馬欄山視頻文創園等淺層地熱能建筑規模化應用試點基本建成。建設低碳建筑典范項目10個以上。

  2.引導綠色低碳建造方式

  建立健全城鄉綠色發展管理機制和協調機制,制定建筑拆除管理辦法,杜絕大拆大建。鼓勵采用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等集約化組織管理模式,促進設計、生產、施工深度融合。提高裝配式建筑應用比例,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設計—生產—施工—管理—服務”全產業鏈建設,逐年擴大裝配式技術應用比例。設立綠色裝配式建筑工程試點,評選裝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加快推進綠色低碳建材評價認證和推廣應用,推動建材產品質量提升。到2025年,全市打造綠色建造典范項目10個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4 綠色建造“領跑”工程

  建設內容:建設內容從策劃、設計、施工、交付、運行等各方面貫徹綠色建造要求,建設高等級綠色建造工程。推動智能化建設工程,提升建造智能化水平,提高建筑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經濟性。選擇湖南湘江新區、自貿區長沙片區、濱水新城和南部新城等建設裝配式建筑試點集中區,具體包括:1.建立新型的綠色化裝配建筑體系,推動建筑工業化、產業現代化發展,使裝配式建筑從設計、生產、運輸、建造、使用到回收利用的整個建筑生命周期中,對環境的影響最小,資源效率最高,使得建筑的構件體系朝著安全、環保、節能和可持續發展方向發展。2.通過LAE、CAE、BIM等信息化技術搭建裝配式建筑的咨詢、規劃、設計、建造和管理各個環節中的信息交互平臺,實現裝配式建筑產業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和質量責任可追溯管理,創建新的數據協同效應。3.推動試點集中區進行裝配式建筑工程總承包,在研發設計、構件生產、施工裝配、運營管理等環節實行一體化的現代化的企業運營管理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企業在設計、生產、施工和管理等一體化方面的資源優化配置作用,實現整體效益的最大化。4.建筑發展標準化的功能塊、設計上統一模數,并結合建筑定制成本和規模,推動裝配式建筑構件標準化、通用化發展,不斷完善裝配式建筑標準體系、技術體系、配套政策等,推動未來裝配式建筑發展。

  建設目標:力爭到2025年,全市城鎮新開工裝配式建筑面積占當年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40%。

  3.加強建筑運營能耗監管

  強化建筑用能及計量管理,加強能源資源消費和碳排放統計工作,建立全市建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大數據庫”。落實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制度。促進第三方評估與檢測、節能評審評價、建筑能效測評機構、綠色物業管理能力建設,推行建筑能耗測評標識和能耗限額管理,分類制定公共建筑用能與碳排放限額,落實能耗獎懲措施。加快推進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綠色化改造,鼓勵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模式對機電設備進行調適和運維,降低能源水平,推動市政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探索利用綠色金融及其他多元化融資支持政策推動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的市場機制。到2025年,全市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較2020年下降8%,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較2020年下降8%。(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機關事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5 公共機構節能“示范”工程

  建設內容:深化市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工作,督促試點單位全面開展碳排放量統計工作,抓好能源消費統計數據上報、審核和分析工作。積極開展市直大院碳達峰碳中和節能改造,推動望城區人民醫院整體搬遷項目建設,發揮公共機構節能示范和低碳引領作用。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鼓勵全市機關、學校、醫院等大型公共機構使用新能源汽車,促進節水護水行動,督促公共機構提高節水器具使用率。推進綠色辦公,提倡無紙化辦公。杜絕食品浪費,常態化開展“光盤行動”,推動公共機構打造綠色食堂。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建設一批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典范。落實國家塑料污染治理有關要求,推動公共機構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加強節能宣傳和教育培訓活動,普及低碳知識理念,注重公共機構節能管理人才培養,進一步完善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業務培訓體系。

  建設目標:到2025年,全市公共機構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人均能耗較2020年下降10%以上,單位建筑面積能耗較2020年下降8%,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較2020年下降8%。

  4.推進農村建設和用能低碳轉型

  推動綠色農房標準實施,鼓勵在農村開展適宜節能技術、超低能耗建筑建設試點,提升農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室內熱舒適水平。著力建設一批符合綠色、低碳、循環發展要求的高品質特色小村莊,推進綠色農房建設,促進綠色建材及綠色建筑新技術的推廣應用。鼓勵生物質能、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加快推動鄉村用能結構轉型。加強農村電網建設,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形成綠色低碳交通方式

  1.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于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加大廢舊路面、建筑垃圾、工業固廢等在交通建設過程中的循環利用。積極打造綠色公路、綠色鐵路、綠色航道、綠色港口、綠色空港。有序推進充電樁、配套電網、加氣(注)站、港口岸電、電動車和共享自行車專用停車位等基礎設施建設,對現有船舶加裝受電設施,積極推動靠港船舶使用岸電,不斷提高岸電使用量。建設快速公交道、軌道交通線路、慢行系統專用道(綠道),推動軌道交通地下、地面換乘空間聯通,推進“軌道+公交”兩網融合,穩步推進中運量公共交通系統建設。推動城市貨運配送節點建設,深化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到2025年,重要公共設施和場所充電樁普及率達100%,軌道交通運營里程超過250公里,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超過55%。到2030年,中心城區綠色出行比例力爭達到75%。(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6 長沙黃花T3碳中和機場“名片”工程

  建設內容:推進長沙黃花機場改擴建工程綠色能源項目建設。建設以中深層和淺層地熱為主的綠色復合能源第一、二中心站;充分利用T3航站樓停車場、陸側建筑屋頂、航站區車棚、飛行區外征地空白區等空間資源,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合理配置儲能設備,構建光儲充微網系統;開展陸側近零能耗綠色建筑建設示范,積極應用智慧直流照明系統;適度超前布局充電基礎設施,優化充電樁接入方式,積極試點V2G和有序充電基礎設施;推廣應用一體型儲能式APU替代設施,持續提升使用APU替代設備的航班架次;建設機場智慧能源管控平臺,全面實現機場“水、電、冷、熱、氣”一體化管控和動態感知優化;開展合同能源管理,積極參與綠電市場化交易,提高外購電綠電比例;增加碳匯,做好空地綠化、屋頂綠化,提升機場碳匯水平。

  建設目標:至2025年,機場T3航站樓及綠色能源供應系統全面建成,成為國內首座高比例應用地源熱泵、分布式光伏供能的機場,可再生利用率達到25%以上,近零能耗示范建筑群穩定高效運行,機場節能率和單位面積能耗水平處于全國領先水平。通過參與綠電交易和提高機場碳匯,在中遠期逐步實現近零排放,成為全省、全市對外展示踐行“雙碳”戰略的門戶窗口。

  2.構建集約高效交通運輸體系

  大力發展鐵路集裝箱運輸、公鐵聯運、鐵水聯運、甩掛運輸,提高貨物運行效率和一體化組織水平。持續深化長沙港與城陵磯港等沿江港口合作與聯動發展,依托“空港+鐵路”建設空鐵聯運樞紐,創新聯運機制與服務流程。逐步減少重載柴油車在大宗散貨長距離運輸中的比重,積極推進貨物運輸向鐵路和水運有序轉移,促進集裝化、廂式化、標準化運輸裝備應用,鼓勵和引導運載單元、快速轉運設備、專用載運機具等升級改造。加快構建與鐵路、水路、航空等相銜接的道路運輸集疏運網絡,加快發展旅客聯程運輸,構建長株潭城際交通網。到2025年,集裝箱吞吐量年均增長率達到5%以上,公路貨運車輛廂式化率達到85%以上。動車組列車承擔鐵路客運量比值達到70%。(市交通運輸局、市政府物流口岸辦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軌道交通集團、市重大交通設施建設事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7 公交都市建設“升級”工程

  建設內容:通過實施科學的規劃調控、線網優化、設施建設、信息服務等措施不斷提高公共交通系統的吸引力。穩步推進地鐵1號線北延一期、地鐵2號線西延二期、軌道交通6號線東延段、長沙磁浮東延線、長株潭城際軌道西環線一期項目建設;開工建設7號線一期(云塘站—五里牌站)、4號線北延、5號線南延、5號線北延;加快第三期建設規劃調整,啟動市軌道交通第四期建設規劃相關前期研究;加快推進岳麓山大學科技城配套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啟動長寧線、長瀏線一期工程項目前期相關工作。積極推動智慧公交建設,加強公交線網優化和公交運力調度。建成一批城鄉客運首末站、公交樞紐場站、公交首末站、停保場等城市公共樞紐場站。強化城市軌道交通、常規公交等運輸服務與城際客運服務有機銜接。

  建設目標:到2030年,以軌道交通為核心的多層次多模式公共交通系統建立,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60%以上,中心城區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5%。城市軌道交通運營里程超過300公里,完成常規公交線網優化方案,軌道交通站點常規公交覆蓋率達到100%。實現純電動公交車比例達到80%,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比例達到100%。公交專用道及優先車道設置明顯提升。力爭在城市建成“保障更有力、服務更優質、設施更完善、運營更安全、管理更規范”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統。

  3.推廣清潔交通工具

  擴大電力、氫能、天然氣、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等新能源、清潔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應用,組織實施高效清潔運輸裝備推廣工程。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逐步降低傳統燃油汽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占比。完善充(換)電站、充電樁等公共交通場站配套設施,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在快件運輸領域試行無車承運人,在末端投遞環節試行標準化容器甩掛運輸。嚴格執行交通運輸行業營運車船能耗和排放限制標準。引導老舊船舶、非標船舶和老舊車輛加快淘汰更新。推廣電動、液化天然氣船舶的應用,大力推進船舶和港口水平運輸機械“油改氣”“油改電”。推進綠色低碳駕駛培訓,鼓勵和引導教學車輛電動化。到2025年,新增純電動公交車比例100%,實現純電動公交車比例達到75%以上,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比例達到100%。到2030年,營運交通工具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機關事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8 新能源汽車“普及”工程

  建設內容:開展“電動長沙”行動,大力推動新能源汽車普及,構建綠色低碳的交通體系。支持企業超級混動和純電動并行發展,不斷提升新能源汽車市場滲透率,推動新能源載貨車、客車規模化量產。培育拓展產業鏈體系,構建關鍵零部件產業集群。推動汽車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聯合,研發燃料電池電堆、智能網聯決策與控制等關鍵技術,提升產業科技創新能力。推動公共領域汽車全面電動化,推動黨政機關、公共機構和企事業單位帶頭使用合并擴大新能源汽車的使用比例。依法依規持續實施新能源汽車停車便利、不限行、充電樁補貼等優惠政策,普及新能源汽車安全性、經濟性等方面知識,探索“以舊換新”等多種促銷模式,提高私人用戶購買新能源汽車積極性。完善充電設施,在居民區、公路沿線、公共停車場、單位內部停車場、旅游景區、定點定線公共服務區域、條件較好的鄉鎮和村組,開展充電樁建設、換電站建設工程。運用充(換)電設施公共服務管理平臺,實現充電數據接入、充(換)電智能服務、互聯互通、共建共享等公共服務功能,形成車樁相隨、開放通用、標準統一、智能高效的充(換)電設施體系。切實加強新能源汽車產業安全監督,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完善營運車輛安全管理制度體系,做好動力電池、充電設施等產品的質量監督檢查和回收。

  建設目標: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突破23萬輛,公共充電樁保有量達到3.6萬個以上。

  4.推動智慧交通全面發展

  建設綜合交通運輸大數據中心,實現動態交通管理。積極推進公交車智能化、網聯化改造,加強對行業內、跨部門、跨區域智慧交通建設管理的統籌協調。充分發揮TOCC在運行監測、數據分析、決策參考、資源調度等方面的支撐作用,形成各單位(部門)對智慧交通“需求—應用—反饋—優化”的良性循環。持續通過城市政務服務平臺、互聯網運營商等向公眾發布服務信息,提升群眾出行幸福感。持續高標準保障數據安全和網絡安全。(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數據資源局、市重大交通設施建設事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升生態固碳增匯能力

  1.鞏固提升林業生態系統碳匯

  開展生態林業建設工程,加強森林資源培育,加強森林重大災害預測預警與防治技術研究,穩固提升森林蓄積量和固碳能力。深入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構建“一江六河、一環多廊、東西兩屏、南心北垸”的林業發展格局。推動生態廊道和城鎮綠地網絡建設,重點鞏固環城林帶及三年造綠成果,落實湘江沿岸補綠工程,加快城鎮空間綠地廊道內的森林公園和濕地公園建設。完善綠心地區長株潭綠道網絡,立足長株潭一體化戰略布局,著力打造長株潭城市群綠心中央公園,不斷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明確長沙林草碳匯管理機制,開展固碳樹種研究、完善碳匯計量監測體系,提高科技支撐能力。實施造林碳匯、森林經營碳匯、竹林經營碳匯等林業碳匯工程,將鞏固提升林業碳匯能力落實到山頭地塊。到2025年,森林覆蓋率(林木綠化率)穩定在55%左右,森林蓄積量達3500萬立方米以上。到2030年,森林覆蓋率(林木綠化率)持續穩定在55%以上,森林蓄積量達4100萬立方米以上。(市林業局牽頭,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穩步提升農田草原濕地碳匯

  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推進農光互補、光伏+設施農業等低碳農業模式。研發應用增匯型農業技術,推廣二氧化碳氣肥等技術。加強農田保育建設,扎實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土壤有機碳儲量。推廣秸稈科學還田、精準耕作技術和少免耕等保護性耕作措施,實施化學農藥減量增效替代計劃,提高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與高值化利用,加強農膜回收利用和可降解膜貼袋,降低農業排放。將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和濕地公園建設相結合,開展濕地生態建設示范村(點)建設。健全濕地保護修復制度,實施濕地保護修復工程,推進濕地公園建設。繼續加強草原生態保護和修復,提高瀏陽市草原綜合植被覆蓋度。實施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生態修復重大工程,對歷史遺留礦坑開展自然修復和植被恢復。通過人工濕地構建、濕地恢復、耕地種植結構調整等措施,構建農田—森林—濕地—河流相互交融的復合生態系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9 生態降碳“賦綠”工程

  建設內容:加強對全市19.06萬公頃公益林的保護管理,重點建設寧鄉市大溈山片區、溈水流域片區、靳江流域片區3個萬畝生態公益林示范片區;森林撫育與精準提升1.75萬公頃。對一江六河及省級以上濕地公園、省重要濕地、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加大濕地保護與修復力度,重點推進湘江(長沙段)、瀏陽河、撈刀河、溈水、蘇托垸、洋湖垸、千龍湖、后湖、桃子湖、梅溪湖、年嘉湖、金洲湖、松雅湖、團頭湖等湖泊、河流濕地的保護和建設,實施濕地修復工程,增強水體自凈能力,使長沙市成為湖南乃至全國濕地保護和管理的示范地區。開展生態廊道建設工程,對省級、市級、縣級生態廊道可見區域開展建設。加強長株潭綠心中央公園建設。

  建設目標:到2025年,森林蓄積量達3500萬立方米以上,活立木總蓄積量達3800萬立方米以上,森林覆蓋率(林木綠化率)穩定在55%。全市濕地面積不低于3.98萬公頃,全市濕地保護率穩定在76%以上。到2030年,全市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積、森林覆蓋率(林木綠化率)等保持穩定狀態,森林質量水平穩居全省前列。

  3.建立碳匯補償機制

  依托和拓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建立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開展生態系統碳匯本底調查和碳儲量評估,實施生態保護修復碳匯成效監測評估。鼓勵通過市場化手段,對林業碳匯指標進行開發,積極納入全國碳交易市場。對森林防風固沙、水土保持、水源涵養、大氣調節、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多種生態效益建立簡易評估測算機制和補償標準,在碳匯指標交易過程中,加入多種生態標簽作為附加產品,打造綠心生態碳匯綜合開發區。建立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率先在濕地自然保護區開展補償試點。建立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田生態治理補貼制度,研究制定鼓勵引導農民施用有機肥料和低毒生物農藥的補助政策。探索實行經營性項目用地碳匯補償,對占用林地的經營性項目所造成的生態價值損失,通過購買等價值的林業碳匯進行補償。(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牽頭,市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創新科技降碳方式

  1.打造低碳技術及人才高地

  利用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岳麓山大學科技城等科研資源,支持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建設,著力推動綠色低碳產業集聚。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深度協作的綠色低碳科技創新體系,引導龍頭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業共建綠色低碳產業創新中心。鼓勵長沙高校開設節能、儲能、氫能、碳減排、碳市場、碳匯等專業,建立多學科交叉的綠色低碳人才培養模式,形成一批碳達峰碳中和人才隊伍。扶持一批骨干企業建設國家級、省級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研發平臺。(市科技局牽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園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強化核心低碳技術創新

  支持零碳技術、減碳技術、負碳技術研究,加快布局氫能、高端電磁能、新型動力、儲能等前沿技術,推動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大力發展環境治理技術,加強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積極推進氫能等綠色低碳清潔能源在工程機械、新能源汽車、智能制造等領域應用推廣,實現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高質量轉型發展。大力發展溫室氣體排放智能監測、近零排放、二氧化碳捕集、存儲和利用、生態系統固碳增匯等技術,深化基礎研究,盡快實現核心技術自主可控、應用成本大幅下降。依托我市“雙一流”高校基礎研究深厚、學科交叉融合等優勢,支持關鍵核心低碳技術前沿探索和技術突破。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保障守法創新的環境。(市科技局牽頭,市知識產權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先進技術本地應用

  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基金作用,引導金融機構、社會資本支持綠色低碳技術研究和示范。建立重點領域綠色低碳技術應用標準,設立目標,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在能源、工業、建筑、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的應用。從財政、人才、金融等多方面加大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應用的政策支持,破除市場壁壘,著力營造良好的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和應用生態。開展綠色低碳技術應用的商業模式研究,強化科技成果轉化市場化服務,堅持以市場為導向,推進綠色低碳技術的本地化應用。(市科技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智慧城市管理

  依托市城市超級大腦,加快智能網聯與智慧交通融合發展步伐,緊扣數字治堵、車輛監管、交警管控、停車治理等城市治理突出問題,以智慧交通為核心構建智慧城市。充分發揮數據中心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設中的基礎作用,推進能源、交通運輸、水利、市政等基礎設施數字化升級。推進智慧醫院、遠程醫療建設,普及應用電子病歷和健康檔案。加快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推進大型工業企業深化信息技術的綜合集成應用,強化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服務功能,完善線上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和計量體系,制定碳排放數據管理和發布制度。加快推進數據資源的規范采集、集中匯聚、有效治理和開放共享。加大地理信息大數據技術在智慧城市中的應用。深化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應用,實現對全市主要用能單位能源消費、碳排放情況的實時監控、分析、預警。(市數據資源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動循環經濟發展

  1.推進產業園區循環發展

  加快園區綠色化改造,優化園區內企業、產業和基礎設施空間布局,推廣集中供氣供熱供水。合理延伸產業鏈,推動產業循環式組合、企業循環式生產,提高資源產出率。開展節能降碳改造,推進能源梯級利用和余熱余壓回收利用。推動園區企業推行清潔生產,加強資源深度加工、伴生產品加工利用。對正在實施循環化改造的各省級以上園區對標國家要求,進一步優化調整園區循環化改造實施方案,加快實施產業循環鏈接、資源循環利用、能源梯級利用、節能降碳改造、污染集中治理等重大項目,認真總結形成典型經驗模式。(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執法局、各園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大力推進資源循環利用

  限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推廣使用傳統塑料替代產品,加強快遞包裝綠色治理,實現重點品類的快件原裝直發,實施快遞包裝綠色產品認證制度。推動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推動垃圾填埋場封場復綠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線上線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資源回收體系,實現再生資源應收盡收。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普及分類知識,將居民分類意識轉化為自覺行動,做好垃圾源頭分類利用。推動再生資源加工利用產業集聚化發展,提升再生資源加工利用水平。鼓勵逆向物流回收,豐富二手商品交易渠道,推動垃圾分類與可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相融合,推進再制造產業高質量發展。到2025年,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率達到35%。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全覆蓋,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機關事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倡導低碳生活方式

  1.打造輻射全國的零碳文化基地

  打造零碳創意文化節,以演講、戲劇、青年對話、產品發布會、展覽、路演等多種形式全面展現零碳理念。結合市會展服務,在中非經貿論壇、長沙國際工程機械展、互聯網岳麓峰會、長江中游城市群碳達峰與碳中和峰會等平臺中融入碳達峰碳中和元素,展現低碳技術和模式創新,實施大型活動碳中和行動。打造零碳產品創新中心。加強零碳產品設計研發,創建服務全國的低碳裝備制造基地。開發零碳文化產品,積極利用馬欄山視頻文創產業園等文化傳媒力量,將綠色低碳理念有機融入文藝作品。打造零碳宣教基地。建設零碳規劃、文化、技術、產品展示場館,策劃零碳主題宣傳活動,拍攝氣候災害記錄片、綠色生產倡導片、低碳生活宣傳片,建立長效宣傳機制,將長沙打造為碳達峰碳中和宣傳高地。(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會展辦、市文旅廣電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全民低碳宣傳教育

  將生態文明教育全面納入國民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訓體系,編制主題教材,普及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開展相關青少年培訓課程。開展低碳“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活動,推廣綠色低碳產品,倡導低碳生產生活模式。深入推進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商場、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持續開展低碳主題宣傳活動。利用植樹節、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無車日等主題日,組織策劃宣傳活動,創新形式,鼓勵公眾積極參與,增強社會公眾綠色低碳意識,推動碳達峰碳中和理念深入人心。(市委宣傳部、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機關事務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普及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發布市民低碳行為導則,倡導綠色健康的消費模式和生活方式。積極引導合理飲食,引導構建低碳膳食結構,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減少無效照明,提倡家庭節約用水用電。開展綠色辦公行動。加快推行無紙化辦公,提倡辦公用品循環利用,推廣視頻會議、電話會議等高效會議組織模式。倡導“每周少開一天車”,推廣多樣化公共交通服務模式,鼓勵共享單車規范發展,合理引導市民選擇公共交通等綠色出行方式。倡導理性消費,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實施低碳產品惠民政策,鼓勵和引導消費者購買低碳節能產品,大力支持和引導共享經濟發展。推廣低碳旅游,制定發布綠色旅游公約和消費指南,鼓勵消費者旅行自帶洗漱用品,減少使用一次性日用品。探索建立個人碳積分賬戶,制定出臺碳積分制度,搭建碳普惠平臺,逐步構建吸引力強、全民參與且持續運營的碳普惠體系。(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文旅廣電局、市機關事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深入開展達峰試點工作

  1.組織開展低碳試點示范建設

  在全市各區縣(市)、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示范建設工作,重點推進湖南湘江新區近零碳示范區、自貿區長沙片區碳達峰先行先試示范區、馬欄山近零碳示范園、長沙高新區低碳試點園區、長沙經開區低碳試點園區、長沙縣碳達峰示范縣、大澤湖片區“海歸小鎮”生態智慧城、先進計算產業聚集區產城融合示范區、岳麓區綠色低碳交通試點、公共機構節能改造試點等10個試點示范建設工作,科學編制試點示范建設方案,評選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市級試點示范,并擇優推薦參加省級、國家級試點示范評選。在政策、資金、技術等方面對試點區縣(市)、園區給予支持,加快實現綠色低碳轉型,為全省、全國提供可操作性、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各重點園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10 低碳試點示范“創建”工程

  建設內容:重點建設一批低碳試點示范,以點帶面,推動全市“雙碳”目標落實落地。1.建設湖南湘江新區近零碳示范區,開展綠色低碳國際品質新區、高質高效高新現代產業集群、“兩山兩區”國家創新高地建設。2.建設自貿區長沙片區碳達峰先行先試示范區,發揮自貿試驗區“試驗田”作用,打造零碳產品、綠色金融、智慧自貿、國際合作等一系列具有自貿特色的先行先試示范。3.建設馬欄山近零碳示范園,圍繞“三區一中心”,重點優化產業發展環境、加強基礎支撐能力,著力打造低碳文化產業生態圈。4.建設長沙高新區低碳試點園區,加強高新區低碳新興產業集聚,探索產業協同減碳模式,善用產業減碳外溢效益,夯實碳達峰技術支撐。5.建設長沙經開區低碳試點園區,完善“零部件制造—工程機械生產—產品銷售—回收—再制造”工程機械循環經濟產業鏈,提高再生資源加工利用水平,推動長株潭區域資源綜合利用協同發展。6.建設長沙縣碳達峰示范縣,強化零碳試點項目帶動,從能源、工業、交通運輸、建筑、農業、居民生活等各個領域出發,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7.建設大澤湖片區“海歸小鎮”生態智慧城,開展大澤湖生態修復,塑造大澤湖生態IP,發揮大澤湖生態經濟優勢。8.建設先進計算產業聚集區產城融合示范區,以建設世界計算·長沙智谷為核心,打造“產城融合、智慧低碳、生態友好、青年向往、宜居宜業”的產業新城,推動數據核心算力與智慧能源融合發展。9.建設岳麓區綠色低碳交通試點,實施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集群提升工程,打造“聰明的車”“智慧的路”“強大的云”,探索全市交通領域碳達峰新模式。10.建設公共機構節能改造試點,以市直大院節能改造工程為重點,深入開展水電氣項目合同能源管理,充分利用區域內太陽能、地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優化布局減碳項目,打造全省、全市公共機構節能改造標桿。

  建設目標:到2025年,各試點示范均按照實施方案要求開展試點工作,建立近零碳建設運營的標準體系,低碳零碳產業加速發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形成一批典型范例。到2030年,全面復制推廣典型示范,碳中和城市發展基礎進一步夯實,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

  2.上下聯動制定工作方案

  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摸清各區域能源消費及二氧化碳排放現狀和特征,充分結合各區域產業布局、發展階段、資源環境稟賦、節能減碳潛力等,科學制定各區縣(市)及重點園區工作方案,提出符合區域發展實際、切實可行的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碳排放已經基本穩定的區縣(市),應持續鞏固節能降碳成果,在率先實現碳達峰的基礎上進一步降低碳排放;產業結構較輕、能源消費結構及資源稟賦較優的區縣(市)應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力爭率先實現碳達峰;產業結構偏重的區縣(市),應大力優化調整產業結構,逐步實現碳排放增長與經濟增長脫鉤,力爭與全省、全市同步實現碳達峰,避免“一刀切”限電限產或運動式“減碳”。(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各重點園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政策保障

  (一)完善統計核算體系

  將碳排放基礎統計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統計體系。健全區域和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基礎統計報表制度,健全能源計量、統計、監測制度體系和能源消費統計指標體系。擴大能源統計調查范圍,細化能源統計品種和指標分類,建立市、縣兩級化石能源碳排放核算體系。加強統計隊伍建設和信息化體系建設,定期開展統計人員業務培訓。

  (二)優化項目準入制度

  新建項目必須符合省、市、縣產業發展規劃和國土空間布局,堅持資源環境和區域協調發展,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以下簡稱“兩高”項目)。新建“兩高”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能效達到行業先進水平,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的新建“兩高”項目,一律不予審批、核準。重點發展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研發成果轉化類項目及科技水平高、技術優勢明顯的高新技術產業項目。

  (三)完善支持政策

  統籌整合現有專項資金,加大對碳達峰重大項目、重大行動、重大示范、重大工程、重點企業的支持力度,不斷擴大低碳、綠色領域投資。積極對接國家及省有關促進新能源開發利用的價格支持政策,適當放寬部分利用地熱能等新能源項目運行電價按照居民用電價格執行。嚴格執行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的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促進節能減碳。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引導節約用電,優化電力消費行為。落實碳達峰相關稅收優惠,開展稅收精細宣傳輔導服務,確保企業應享盡享。

  (四)強化市場化機制

  按照國家碳排放權交易部署,做好重點企業碳排放數據核查復查、配額分配、監督履約等工作,鼓勵節能降碳企業積極利用國家自愿減排管理平臺,開發碳資產,參與碳交易。支持開展電力、鋼鐵、建材、有色等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試點,建立健全企業、金融機構等碳排放報告和信息披露制度。積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全面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有效提升需求側響應、用電節約管理能力。

  (五)大力發展綠色金融

  加大綠色信貸支持力度,建立綠色企業(項目)庫,引導金融機構加強與入庫企業和項目的融資對接。鼓勵金融機構對納入碳達峰試點示范區的碳減排項目重點給予授信支持。支持和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加大企業上市掛牌培育力度。推動成立市碳達峰碳中和基金,以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支持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和碳減排項目落地。完善都市圈生態綠心保護和發展機制,支持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體系以及政府、企業和個人綠色責任賬戶。建立健全環境信息共享機制,充分運用信用激勵和約束手段,加強綠色金融風險防范。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和統籌做好全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協調解決碳達峰行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各地區、各單位(部門)和重點行業開展達峰行動。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決策部署和領導小組工作要求,扎實推進相關工作。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對各地區、各單位(部門)和重點行業工作進展進行調度,督促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

  (二)強化責任目標考核

  明確各地區、各單位(部門)和重點行業主管機構的責任清單,健全責任體系。持續推動達峰相關政策落實。實行達峰行動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制度,并建立年度重點工作進展報告制度、中期跟蹤評估機制,將達峰行動年度報告、中期評估和考核結果作為對區縣(市)人民政府、重點行業主管單位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工作突出的區縣(市)、單位(部門)和個人通報表揚,對未完成目標的區縣(市)和單位(部門)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各區縣(市)、各單位(部門)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三)加強風險防控

  增強風險防范意識,統籌處理好減污降碳與全市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群眾日常生活之間的關系,做好重大風險研判和應急預案設計。進一步提升能源系統應急響應能力,做好能源換擋期保供工作。積極應對綠色低碳轉型可能伴隨的經濟、金融、社會風險,確保安全降碳。提前謀劃未來氣候變化可能到來的環境、產業的變化,積極布局適應氣候變化的科學技術研發、新型產業構建。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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