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組織開展申報2020-2021年度三亞市太陽能分布式光伏發電市級補助資金的通知
三發改交能〔2022〕28號
各區人民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崖洲灣科技城管理局、三亞市現代產業園管理委員會、三亞供電局:
根據《三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三亞市太陽能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三府〔2017〕268號)等文件精神,將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市級補助申報工作,現就申報2020-2021年度三亞市分布式光伏發電市級補助資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對象:2020年12月31日前,在三亞市行政轄區內由各類投資主體(含個人及光伏扶貧項目)利用有條件的建筑物屋頂或附屬場所開發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二)申報項目:2020年12月31日前,我市行政轄區內各類投資主體(含個人及光伏扶貧項目)利用有條件的建筑物屋頂或附屬場所開發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助,補助標準為0.25元/千瓦時。
(三)申報要求:
1.已備案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含光伏扶貧項目);
2.項目已竣工驗收合格并投產;
3.項目已并網發電且運行滿1年。
二、申報材料和程序
(一)申報材料:
1.光伏發電補助資金申請表;(企業項目還需提供電網企業出具的申請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市級補助發電量統計表,見附件5)
2.項目備案文件;
3.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文件;(注:非電網并網驗收報告)
4.項目并網文件;
5.企業項目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項目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6.若項目建成后,變更項目投資主體的,請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7.提供是否有過其他光伏補貼情況的說明,如國家“金太陽示范工程”財政補助資金、光電建筑一體化補助資金;
8.提供所有申報市級補助材料真實性的說明;
9.其它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
(二)申報程序:
1.個人項目申報流程。
對符合申請補助條件的個人項目(不含光伏扶貧項目),由項目所在區電網企業代為辦理。項目業主應填報資金申請表(見附件1)并提供相關申報材料于代辦電網企業。電網企業應對相關的申報信息及材料審核完成后,并匯總所有申報項目填寫個人項目申請明細匯總表(詳見附件6),再一并提交所在區發改委、育才生態區管委會發展和改革局、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三亞市現代產業園管理委員會。各區發改委、育才生態區管委會發展和改革局、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三亞市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理委員會對審核后的申請表給出初審意見加蓋公章及審核后的相關申報材料,以一個項目為一個PDF的格式匯總所有申報項目。
2.企業項目申報流程。
對符合申請補助條件的企業項目,項目業主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對應填寫資金申請表(見附件2、3、4)及發電量申請表(見附件5,由供電部門提供)并提供相關申報材料于項目所在區發改委、育才生態區管委會發展和改革局、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三亞市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理委員會。各區發改委、育才生態區管委會發展和改革局、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三亞市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理委員會對審核后的申請表給出初審意見加蓋公章及審核后的相關申報材料,匯總填寫企業項目申請明細表(詳見附件7),以一個項目為一個PDF的格式匯總所有申報項目。
3.光伏扶貧項目申報流程。
對符合申請補助條件的光伏扶貧項目由各區發改委、育才生態區管委會發展和改革局、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三亞市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理委員會進行申報。已申報并獲得過補貼的扶貧項目,只需提供三亞市光伏扶貧發電項目補貼申請明細表即可(詳見附件8)。若項目業主已變更,需提供變更材料及相關說明。市級補助時間為連續五年,上一次申報補助截止時間至2019年12月31日,因此在申報補助時切忌核算清楚時間節點,不可重復計算,并填報三亞市光伏扶貧發電項目補貼申請明細表(詳見附件8)及相關申報材料。
4.匯總申報流程。
各區發改委、育才生態區管委會發展和改革局、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三亞市現代產業園管理委員會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合格后,匯總所有項目,并匯總填寫《三亞市光伏扶貧發電項目補助申請明細表(個人/企業項目)》(詳見附件6/7)及所有相關材料和光伏扶貧項目申報表、相關申報材料報至三亞供電局審核項目并網及發電量相關材料,并抄送市發改委。最終由三亞供電局對涉及的相關申報材料審核后,匯總意見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報至市發改委,同時將審核結果反饋至各申報各區發改委、育才生態區管委會發展和改革局、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三亞市現代產業園管理委員會。
(三)補貼審批及撥付程序:
市發展改革委對三亞供電局報送的光伏市級補貼專項資金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編制光伏專項資金補助表,按要求上報市政府審定。經市政府審定同意后,由市財政局按規定辦理核撥資金手續并撥付至各區人民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三亞市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理委員會。由各區人民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三亞市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理委員會撥付各項目業主(含個人及光伏扶貧項目)。
三、其他事項
(一)各光伏發電項目的發電數據必須以供電部門提供的為主,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三亞市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理委員會要積極和三亞供電局對接,將符合條件的光伏扶貧項目及企業投資項目相關申請材料于6月10日之前報三亞供電局進行復核;三亞供電局要主動配合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三亞市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理委員會做好申報工作,并于6月25日前將最終審核材料報送市發展改革委。
(二)已獲得過市級補助的項目,切忌不可重復計算,一經查實屬惡意為之則將計入失信行為,情節嚴重的,取消申請市級補助資格。
(三)項目申報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中,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加蓋公章(個人加蓋手印)進行確認。
(四)已享受國家金太陽或光電建筑一體化財政補助資金支持的光伏發電應用項目不在此補助范圍。
(五)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三亞市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理委員會、三亞供電局要全力做好此次申報工作,做到把申報通知告知到每一個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業主,做到不漏報,不錯報。
三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4月6日
(聯系人:交能科,聯系電話:88278768)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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