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安徽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合肥市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其中,對光伏企業、產品制造、光伏應用、光伏發電項目及運維多領域明確了補貼范圍及額度。詳情如下:
合肥市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
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聚焦延鏈補鏈強鏈,著力推進我市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政策。
第一條支持項目建設。對符合《合肥市招商引資大項目認定導則》相關認定標準的光伏產業項目,可申請享受“一事一議”政策支持,通過代建廠房、投資補貼等方式支持項目快速投建。支持具備資源要素的區域建設配套產業園,招引集聚材料、設備、系統集成等配套環節。鼓勵龍頭企業“以商招商”引進配套企業,對產業鏈招商成效突出的企業管理團隊或個人擇優給予獎勵。有關國有投資平臺、引導基金、專業化基金通過市場化方式支持企業發展、重大項目建設。
第二條推進轉型升級。支持存量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對存量企業升級改造投資額500萬元以上的,按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支持光伏制造企業數字化普及、網絡化協同、智能化提升等改造升級,對投資50萬元以上的竣工(上線)項目,按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存量企業擴建先進產能項目,在土地、能耗等要素上優先予以保障。
第三條激勵擴大規模。對光伏產品制造企業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30億元、50億元、8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的,分檔給予管理團隊最高200萬元獎勵,200億元以上每一個百億元臺階增加獎勵100萬元。對營收首次超過1億元、5億元、8億元的產業鏈產品制造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20萬元和30萬元獎勵。
第四條鼓勵技術創新。支持企業對標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研發生產高效率、低衰減產品,對新進入工信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公告的企業,給予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異質結(HJT)、鈣鈦礦等下一代電池,疊瓦、多主柵等高效組件,以及建筑光伏一體化材料、新能源微電網、柔性并網等技術研發項目,支持申報省、市“揭榜掛帥”類項目。支持光伏產業鏈重大創新研發、檢驗檢測等專業服務平臺建設,對軟硬件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
第五條支持分布式應用。支持光伏在城建、交通、農業等領域應用。鼓勵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工業園區、特色居民區建設光伏發電系統。對裝機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屋頂光伏、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0.2元/瓦、0.4元/瓦一次性補貼,同一項目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已經納入合肥市光伏電站市級度電補貼目錄項目,繼續實行固定補貼政策,度電獎補標準及年限按照項目并網時政策執行。
第六條拓展應用場景。對“光伏+5G”、“光伏+制氫”、“光伏+充電”等“光伏+”創新應用項目,擇優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0.2元/瓦的一次性補貼,同一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進入國家智能光伏試點示范的項目優先納入補貼范圍。
第七條推進多能互補。支持儲能集成系統規模化應用,鼓勵光伏、儲能、充電基礎設施等靈活結合的源網荷儲一體化系統建設。對裝機容量1兆瓦時及以上的新型儲能電站,自投運次月起按放電量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0.3元/千瓦時補貼,連續補貼不超過2年,同一企業累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第八條發展智能運維。支持光伏運維智能化、數字化發展,提升光伏發電效率,對集成故障診斷、遠程監控、無人機巡檢等功能的智慧運維平臺,在合肥地區運維電站容量50兆瓦及以上的,按照發電量每千瓦時不超過0.01元給予補貼,同一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市經信局會同市財政局、發改委等部門負責解釋,另行制定實施細則。本政策與市級其他產業政策同類條款不重復享受,資金實行總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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