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貴州省安龍縣人民政府發布安龍縣普坪南天門農業光伏電站項目、安龍縣萬家橋農業光伏電站項目建設用地征收土地公告,前者將征收普坪鎮講埂村集體農用地0.6887公頃(耕地0.6403公頃,其他農用地0.0484公頃),未利用地0.0094公頃;后者征收普坪鎮講埂村集體農用地0.2675公頃(耕地0.2487公頃,其他農用地0.0188公頃)用于農業光伏電站項目建設用地,征地范圍位于安龍縣普坪鎮講埂村。
根據此前發布的《州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黔西南州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補償更新標準的通知》(黔西南府函〔2020〕69號)補償標準,安龍縣普坪鎮區片綜合地價為38031元/畝,其中農用地耕地補償標準為38031元/畝,耕地外的其他農用地補償標準為28032元/畝。
此外,根據黔西南州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補償更新標準,各地要按照同地同價、協調平衡、 公開透明的原則實施征地補償。征地區片綜合地價60%為安置補助費、40%為土地補償費;征 收未利用地的,全部為土地補償費。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照當季該作物的實際產值補償。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按照當地有關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的標準給予補償;沒有規定、 約定或者約定不成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損失價值確定。
全文如下:
安龍縣普坪南天門農業光伏電站項目建設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安龍縣普坪南天門農業光伏電站項目建設農用地轉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已獲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有關征收土地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準情況
(一)批準機關:貴州省人民政府
(二)批準文號:黔府用地函〔2022〕451號
(三)批準時間:2022年8月15日
二、征收土地用途
農業光伏電站項目建設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范圍、權屬、地類和面積:
(一)范圍:安龍縣普坪鎮講埂村,詳見勘界圖。
(二)權屬:集體土地0.6981公頃。
(三)地類及面積:集體農用地0.6887公頃(耕地0.6403公頃,其他農用地0.0484公頃),未利用地0.0094公頃。
四、征地補償標準
根據《州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黔西南州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補償更新標準的通知》(黔西南府函〔2020〕69號)補償標準執行。
五、實施單位
由所在鎮組織實施。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及其他權利人應積極配合,確保土地征收工作順利進行。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安龍縣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
安龍縣萬家橋農業光伏電站項目建設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安龍縣萬家橋農業光伏電站項目建設農用地轉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已獲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有關征收土地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準情況
(一)批準機關:貴州省人民政府
(二)批準文號:黔府用地函〔2022〕450 號
(三)批準時間:2022年8月15日
二、征收土地用途
農業光伏電站項目建設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范圍、權屬、地類和面積:
(一)范圍:安龍縣普坪鎮講埂村,詳見勘界圖。
(二)權屬:集體土地0.2675公頃。
(三)地類及面積:集體農用地0.2675公頃(耕地0.2487公頃,其他農用地0.0188公頃)。
四、征地補償標準
根據《州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黔西南州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補償更新標準的通知》(黔西南府函〔2020〕69號)補償標準執行。
五、實施單位
由所在鎮組織實施。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及其他權利人應積極配合,確保土地征收工作順利進行。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安龍縣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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