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提出,我國光伏發電行業進入了大規模、高比例、市場化、高質量發展新階段。黃河流域是我國重要的經濟地帶,是全國重要的農牧業生產基地和能源基地。圖為位于寧夏石嘴山市的寧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的光伏玻璃深加工生產線。(資料圖片)新華社記者 楊植森 攝
□ 易躍春
隨著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提出,我國光伏發電行業進入了大規模、高比例、市場化、高質量發展新階段。在光伏發電裝機預期快速增長的帶動下,2020年以來產業鏈各環節生產供應趨緊,特別是多晶硅料供應緊張,終端產品價格出現較大波動并整體呈現上漲趨勢,為后續光伏產業進一步降低成本和構建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帶來了挑戰。
為提升光伏產業鏈、供應鏈配套供應保障能力,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于促進光伏產業鏈健康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將多措并舉保障光伏上游產能供應能力,引導產業鏈扎實健康有序發展。
保障產量是促進產業鏈健康發展的關鍵
近一段時間,受多晶硅等光伏上游產業供需關系影響,產業鏈上游出現大幅漲價的現象,推高了光伏造價水平。2021年我國地面光伏電站平均單位千瓦造價約4150元、同比上漲4%,分布式光伏約3740元、同比上漲10.6%,2022年一直處于高位,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業開發項目的積極性,不利于光伏行業大規模、高質量發展。而與此同時,2021年我國多晶硅產能約為62萬噸,實際產量分別約為51萬噸,產能利用率約80%,仍有提升空間。
為提高多晶硅供應能力,確保已有產能開工率,一方面,有必要加強產業鏈原材料供應和生產需求保障,提高產能利用率;另一方面,應在現有多晶硅產能產量條件下,進一步提升生產線自動化、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合理安排技術升級改造計劃,提高生產效率與產品良率,從而提升光伏終端產品的實際產量。
多措并舉提升產業鏈供應能力
多晶硅價格持續上漲導致光伏產業鏈部分環節產品價格急劇上漲,引發產業鏈、供應鏈震蕩,這其中既有全球疫情形勢嚴峻、國際貿易受阻、下游需求增長、產業鏈各環節建設周期存在差異等原因,也有個別企業囤積居奇抬價等因素。為了鞏固光伏產業發展成果,促進產業鏈持續健康發展,需要從多層面、各環節促進產業鏈協同發展,緩解供需矛盾,促使光伏產品價格回歸正常水平。
一是創造條件提升多晶硅產能。2021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方案》提出,“對新增能耗5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兩高’項目,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對照能效水平、環保要求、產業政策、相關規劃等要求加強窗口指導”。目前新增多晶硅生產項目規模普遍為萬噸級以上,按照能耗總量計算均屬于需窗口指導項目,多晶硅產能的新增與擴產易受相關政策的影響。因此,在能耗雙控的整體指導方針下,多晶硅產能的提升一方面需要通過生產技術水平提升降低單位能耗、提高生產效率,另一方面還需要優化政策機制與工作流程,在滿足能效、環保等要求的前提下推動在建多晶硅項目按期投產達產。同時,對于通過產業鏈上下游一體化發展、產業園區建設,以及國有、民營資本參與光伏產業鏈建設等提升產業鏈產能的工作給予積極支持。
二是鼓勵多晶硅企業控制價格水平。一方面,鼓勵多晶硅企業立足市場形勢、生產能力等因素,著眼產業發展大局和長遠利益,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控制合理的產品利潤水平,促進多晶硅及其下游相關產品價格回歸合理區間;另一方面,對于積極響應多晶硅產品價格控制的企業,納入政府及行業重點企業支持政策清單,給予政策支持,幫助企業進一步完成產品技術和生產能力升級。
三是保障多晶硅生產項目電力需求。對主動控制多晶硅等產品價格水平的企業,在用能端通過合理支持政策為企業提供電力保障。一方面,電網企業根據地區內用電負荷水平與電價水平,研究制定差異化電價政策,對于重點規模化生產并愿意執行多晶硅產品政府指導價格的多晶硅企業,用于多晶硅產品生產的電量實行優惠電價;另一方面,對于因能耗控制而采取的區域性限電,對上述企業用于多晶硅生產的用電負荷需求不納入有序用電方案。
四是鼓勵光伏制造企業使用綠色電力。一方面,鼓勵多晶硅生產企業直接消納綠電電量。另一方面,支持企業結合所在地太陽能資源、土地資源等條件,采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智能微電網、源網荷儲、新能源自備電站等形式,采用光伏發電等綠色電力滿足多晶硅生產需求。此外,按照《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方案》的相關要求,對于采用綠色電力用于多晶硅生產的電量,在完成最低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的基礎上,可不納入該地區年度當期能源消費總量考核。
五是支持產業鏈優化完善和技術升級。推動支持光伏產業鏈相關產品技術提升和市場化應用,促進高效晶體硅電池、鈣鈦礦電池等高效光伏電池技術成本下降,帶動光伏發電降本增效,推動光伏發電產業鏈中環保型、耐候性功能材料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延長光伏發電產品使用壽命,提高光伏發電產品及工程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行業監管和預期引導是重要的保障措施
隨著“雙碳”目標的提出,大力發展新能源實現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已逐步成為社會共識,光伏產業鏈健康發展也需要各方從社會投入、產品價格、公平競爭、發展預期等方面給予監督和引導。
一方面,加強行業監管。有關部門將加強規范和維護光伏行業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并依法對散布虛假信息、惡意囤積原材料、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加大處置力度。光伏行業各企業應嚴格貫徹落實價格法,共同維護行業的良性競爭秩序,反對壟斷市場、惡意炒作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另一方面,合理引導行業預期。行業主管部門、各研究機構、各產業鏈環節企業,應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為長遠目標,結合光伏發電應用端規劃、項目建設進度等,理性分析發展預期,并充分考慮產業鏈已有產能與不同生產環節間擴產周期的差異,有序開展光伏產業鏈擴產,推動產業鏈平穩、健康發展。
(作者系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常務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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