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內蒙古包頭人民政府發布《包頭市2022年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公告》。
《公告》指出,2022年共配置分散式風電26MW。分為2個子項目,各子項目建設規模分別為達茂旗項目一16MW、達茂旗項目二10MW。配置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規劃容量為59MW。
風電項目配置范圍為,擇優確定2個投資主體,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負責項目的設計、投資、建設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運營、維護等工作。
項目應于2023年4月前開工,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項目均應全容量并網。
分散式風電嚴格控制向1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側送電,只能有一個并網點??蛇x擇“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或“全額上網”中的任一種模式,鼓勵建設部分和全部電量自發自用,以及在微電網內就地平衡的分散式風電項目,原則上要求自用電量比例不低于75%。
2021年6月,內蒙古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顯示,2022年內蒙古規劃分散式風光容量為1.973GW,其中風電976MW,光伏997MW。
根據公開信息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內蒙古共有烏蘭察布、錫林郭勒、包頭等7個地區啟動分散式風光競配,共計1.28GW。其中,鄂爾多斯、阿拉善盟、呼倫貝爾、通遼等地完成部分風光競配,共計605MW。
根據梳理,在已完成競配的結果中,國家能源集團領銜。
原文見下: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能新能〔2013〕433號)、《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8〕30號)、《國家能源局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1〕25號)、《內蒙古自治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內能新能字〔2021〕338號)、《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2022年全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動計劃滾動調整的通知》(內能新能字〔2022〕448號)以及《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快自治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動計劃項目建設有關事宜的通知》(內能新能字〔2022〕1149)等文件要求,包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托內蒙古現代能源經濟咨詢有限公司,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組織開展包頭市2022年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優選工作?,F歡迎有意愿、具備合格資質條件和能力的企業參加項目申報。
一、項目概況1.項目名稱:包頭市2022年分散式風項目競爭性配置。
1.1項目地點:共2個子項目,位于包頭市達茂旗。
1.2配置規模:2022年共配置分散式風電26MW。分為2個子項目,各子項目建設規模分別為達茂旗項目一16MW、達茂旗項目二10MW。
1.3配置范圍:擇優確定2個投資主體,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負責項目的設計、投資、建設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運營、維護等工作。
1.4項目建設期:項目應于2023年4月前開工,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項目均應全容量并網。
1.5分散式風電嚴格控制向1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側送電,只能有一個并網點??蛇x擇“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或“全額上網”中的任一種模式,鼓勵建設部分和全部電量自發自用,以及在微電網內就地平衡的分散式風電項目,原則上要求自用電量比例不低于75%。
1.6上網電價:執行國家及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適用的電價政策。
2.項目名稱:包頭市2022年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
2.1項目地點:包頭市
2.2配置規模:包頭市2022年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規劃容量為59MW。
2.3申報范圍:本次申報范圍僅針對依托建筑物及設施開展的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申報時需滿足單個接入點項目并網裝機容量不超6MW的要求。
2.4項目建設期:項目應于2023年4月前開工,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項目均應全容量并網。
2.5項目應以35kV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配電側,不得升壓外送。開發模式分為全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兩類,其中余電上網電量比例不高于25%。
2.6上網電價:執行國家及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適用的電價政策。
二、申報企業資格1.申報企業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申報分散式風電項目企業應具備一定風電項目投資建設能力,申報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企業應具備一定光伏發電項目投資建設能力。凈資產不低于擬申報項目資本金的2倍,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5%。
3.申報分散式風電項目企業應具有至少5MW風電項目投資開發業績。申報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企業應具有至少5MW光伏發電項目投資開發業績。
4.本次競配不接受聯合體申報。
5.申報企業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企業,不得同時參加本次競配項目。
6.申報企業應為信譽良好企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7.申報企業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申報資格被暫?;蛉∠?,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破產等狀態。最近三年內,申報企業沒有發生騙取入選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三、項目文件獲取和申報競配文件的申領時間為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1日。有意參加競配者,請于工作日內9:00至16:00,與咨詢機構電話聯系競配文件獲取事宜。根據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競配文件將以電子版形式發放,不接受現場領取競配文件。若申報企業需要紙質版競配文件,可在競配工作結束后聯系咨詢機構獲取。
申報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1月27日下午16:00(北京時間)前,以申報文件到達時間為準。申報文件遞交地點、遞交方式將以補充文件的形式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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