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江蘇能源監管辦組織督查組對中煤江蘇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情況進行了安全督查,督查中發現企業存在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訓流于形式、應急管理體系缺失等嚴重問題。5月30日江蘇能源監管辦依據有關規定對該電力企業開展安全監管約談。
江蘇能源監管辦對被約談電力企業提出監管要求:一是強化紅線意識,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措施,提高本質安全水平。二是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要牽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特別要加強新進場人員和轉崗人員的培訓,要強化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基層員工安全意識。三是深入落實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深入一線進行督促檢查,切實解決責任落實“不嚴不實”的問題,確保消除盲區漏洞,推動隱患整改工作真正落實到位。四是加強作業現場安全風險管控,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制度,加強作業現場的安全風險辨識,加大反“三違”工作力度。
下一步,江蘇能源監管辦將進一步加大電力安全監管執法力度,督促各電力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筑牢電力安全生產防線,促進江蘇電力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來源:蘇能源監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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