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安徽省能源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分布式光伏規范有序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從五方面對分布式光伏加強管理,包括:1)并網規模管理、2)接入電網承載力評估、3)電網接入管理、4)備案管理、5)建設并網管理。
除自然人全款購模式以外的項目,應以項目投資企業名義向電網企業申請電網接入和代備案。
指單點接入不超過6兆瓦的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和戶用光伏項目,由電網企業保障并網,無需納入全省年度建設方案。
利用土地建設的不超過6兆瓦的地面光伏電站(含結合農業大棚、牲畜養殖建設的光伏電站項目),暫需納入年度建設方案管理,未納入年度建設方案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不得并網。
來源:安徽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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