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山東省德州市發改委正式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分布式光伏并網運行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確表示,租用他人場所的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參照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備案管理,推動分布式光伏根據承載能力區間配儲、參與調峰、參與調度,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根據文件,單一業主規模化開發、租用他人場所的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參照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備案管理,由業主自行在山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辦理,不得捆綁群眾進行貸款,不得降低工程建設質量,杜絕安全隱患。嚴禁將集中式光伏拆分為若干分布式光伏接入并網,各縣(市、區)發改部門應做好監督檢查,電網企業做好技術支撐。
文件明確指出,電網企業需按照國家能源局《分布式電源接入電網承載力評估導則》 (DL/T 2041-2019)負責開展電網承載力評估,確定評估等級(綠色、黃色、紅色)。在承載力為綠色區域,可正常開發分布式光伏項目;在承載力為黃色、紅色區域,新增的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項目,儲能配置比例不少于15%、時長2小時,租賃容量視同配建容量。
分布式光伏業主應與電網企業簽訂并網調度協議或發用電協議,并根據系統消納能力、運行需要和調度要求承擔相應調峰任務,有序上網消納。
當方式調整無法滿足新能源消納要求或電網設備出現反向重過載問題時,電力調度機構啟動分布式光伏消納調峰措施(扶貧光伏除外),安排不具備調度端遠程功率控制功能部署的場站整站(戶)停運、安排具備調度功率控制功能的分布式光伏場站(戶)接收發電指令曲線,柔性調節。優先調度不配置儲能、不參與柔性調節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優先柔性調節紅色區域新增分布式光伏出力,避免向220千伏及以上電網反送電。
此外,加快電網設備改造力度,及時滿足分布式光伏接入要求。縱深推進整縣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積極推廣“集中匯流””“智慧透明調控”成熟的實施路徑和開發模式,積極探索“云儲能”等創新模式。
近日以來,除山東,多個地方均對分布式光伏的管理機制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河南、湖南明確將企業租用農戶屋頂開展的戶用光伏項目納入工商業分布式管理,且要求分布式配儲,“全額上網地面分布式"則納入地面電站管理。
來源:德州市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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