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浙江省金華市浦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浦江縣建筑業改革創新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
文件指出,到2025年,全縣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重達到100%,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達到25%以上。
積極推行綠色建筑。嚴格落實碳達峰、碳中和要求,修訂完善《浦江縣綠色建筑專項規劃》,將綠色建筑相關指標納入國有建設用地出讓、劃撥條件;加大綠色建材、綠色技術、綠色工藝應用力度,加大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應用。
推動綠色建筑品質提升。促進裝配式建筑、住宅全裝修、綠色建材、BIM技術、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等技術與綠色建筑深度融合。鼓勵建設各方積極申報綠色建筑標識,取得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識的項目申報國優、省優、市優工程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推薦。購買取得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識的商品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可上浮20%。
原文如下:
來源:國際能源網/光伏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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