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優化市場準入激活民間投資具體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鼓勵國有企業至少拿出10%的項目股權吸引民營企業參股。
以建筑屋頂、交通廊道、省級以上開發區、26個整縣試點地區為重點,加快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2023年底前建立并公布符合條件的分布式光伏資源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吸引各類投資主體開發運營。項目原則上實行屬地備案,支持企業自建自用、余電上網,支持企業集中連片開發并允許整合打捆為單體項目履行備案手續。電網企業簡化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流程,驗收合格的項目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并網。
來源:證券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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