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2023海上光伏系統高質量發展論壇在山東煙臺舉辦,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新能源研究院技術主管徐衛兵出席大會,并發表演講。
徐衛兵表示,推進海上光伏開發建設,建立以大型海上風電、光伏基地為基礎、以沿海抽水蓄能和清潔高效、先進節能的煤電為支撐,以海上送出線路為載體的沿海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打造“海電西送”新格局,將為沿海省區能源電力保供,提供新的發展路徑和戰略方向。
推動海上光伏等新能源與海水制氫、海洋養殖、海水淡化、海洋油氣田綠色電能供應等海洋經濟產業融合發展,實現海域資源綜合利用,有利于構建形成新的產業鏈,在服務國家海洋安全、資源開發、海洋經濟等方面進一步發揮積極作用,促進我國海洋經濟產業再上新臺階,保障我國海洋強國戰略落地實施。
下文為現場演講實錄整理:
我國沿海省區經濟體量大、發展速度快、用能需求高,多個省份能源結構以化石能源為主,是我國能源轉型、落實“雙碳”目標任務較重地區。
一、我國開展海上光伏開發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有利于支撐沿海地區能源轉型、助力實現“雙碳”目標。沿海省區陸上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空間資源一般,近海風電開發也基本趨于飽和,需要探索破解空間約束,推動能源轉型的有效路徑。
開展海上光伏建設,具有資源較為豐富、可規模化開發、距離負荷中心較近、可結合海洋經濟綜合立體開發等優勢,將有助于促進沿海省區可再生能源發展、增強本地清潔電力供應能力,進一步降低化石能源消費比例,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支撐保障。
二是有利于就近服務沿海省份能源需求,緩解能源保供壓力。沿海省區是我國主要的電力負荷中心,用電需求量大,能源電力保供壓力較大,在雙碳目標和能源電力綠色轉型形勢下問題進一步凸顯。
推進海上光伏開發建設,建立以大型海上風電、光伏基地為基礎、以沿海抽水蓄能和清潔高效、先進節能的煤電為支撐,以海上送出線路為載體的沿海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打造“海電西送”新格局,將為沿海省區能源電力保供,提供新的發展路徑和戰略方向。
三是加快推進海上光伏發展助力我國海洋強國建設。推動海上光伏等新能源與海水制氫、海洋養殖、海水淡化、海洋油氣田綠色電能供應等海洋經濟產業融合發展,實現海域資源綜合利用,有利于構建形成新的產業鏈,在服務國家海洋安全、資源開發、海洋經濟等方面進一步發揮積極作用,促進我國海洋經濟產業再上新臺階,保障我國海洋強國戰略落地實施。
當前,我國沿海地區太陽能資源較為豐富,大多省份為太陽能資源三類資源區空間分布上為北方高、南方低東部沿海太陽能資源相比西北內陸較差,但近海水面開闊沒有遮擋物、用地(用海)條件好、日照時間較長、太陽能資源可以充分利用。
我國海域建設條件較好、岸線資源豐富。我國海域自北向南分別為渤海、黃海、東海、南海,海底地勢大體上由西北向東南漸趨加深,渤海、黃海、東海北部近海水深相對較淺,受臺風影響相對較弱,鹽度相對較低,工程建設條件較好。
“山東省2022年度樁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項目競爭配置”的完成,開啟了我國海上光伏規模化、基地化開發的序幕。為了確保海上光伏項目如期建成、并網,山東省出臺了我國首個海上光伏項目管理指導意見——《山東省關于推進光伏發電海域立體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
此外,浙江、江蘇、天津、福建、遼寧等省份也積極謀劃海上光伏規?;l展,在用海面積、用海設權、用地方面出臺了相關配套政策。
二、海上光伏基地開發迎來發展機遇,也將面對各種挑戰
海域特殊的氣候條件,對海上光伏項目的設計、施工、運維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在建設實踐中積累工程經驗。目前我國已有多個海上光伏項目完成用海確權。這些項目中已有建成并網項目,總結形成了一些經驗,為海上光伏規模化、基地化開發提供了項目層面的借鑒。但海上光伏基地開發迎來發展機遇的同時,也將面對各種挑戰:
1、前期手續
海域使用許可: 超700公頃需上報國家自然資源部審批,辦理周期長;
協調利益相關方: 部分地區漁業養殖收益高,協難度較大;
軍事設施影響:存在不確定性,包括設備電磁干擾、組件炫光效應、水下船只通行等;
2、施工建設
海上項目開發經驗欠缺:海上乘船沉樁、樁基焊接、海底基礎固定等建設施工經驗有待積累;
海上施工作業船:暫無專用于海上光伏施工建設的作業船,需依托現有船只改造;
海上環境安全施工:需及時關注臺風、暴雨等氣象資訊和預警;
3、運維管理
設備海上適應性: 組件、逆變器等設備在海上高鹽霧、高濕度條件下能否正常工作;
樁基礎海上穩定性: 需具備抗腐蝕、抗浪潮、防浮冰等特性;
設備海上更換維護:在水面光伏相關經驗的基礎上,要考慮海上環境的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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