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5部門印發《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其中提到:
重點任務
協同推進節能降碳減污改造。結合煤電機組節能降碳改造、供熱改造和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對電站鍋爐實施主輔機匹配、換熱系統優化、余熱深度利用、提高溫度參數等升級改造。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穩妥推進超期服役煤電機組鍋爐延壽提效改造。積極推進大型燃煤發電鍋爐摻燒農林廢棄物等耦合生物質燃燒技術改造。在做到超低排放、環境和安全風險可控前提下,探索利用大型燃煤發電鍋爐協同處置大宗單一類別固體廢棄物。因地制宜探索工業鍋爐節能降碳減污相互協同改造升級方案,提升工業鍋爐運行控制和診斷維護水平。積極實施燃氣鍋爐低氮改造。生物質鍋爐應配套建設高效除塵設施,氮氧化物排放濃度難以穩定達標的應配套建設脫硝設施,禁止摻燒煤炭、垃圾等其他物料。到2025年,重點區域保留的燃煤鍋爐、其他地區65蒸噸/小時以上的燃煤鍋爐實現超低排放。
持續完善標準體系。加快制定修訂鍋爐熱效率、系統能效、能效測試、碳排放核算、碳足跡評估、特種鍋爐系統能效評價、超臨界二氧化碳鍋爐等相關標準。制定完善生物質鍋爐標準,明確燃燒控制要求和氮氧化物初始排放濃度限值。制定生物質成型燃料產品質量強制性國家標準。加強我國鍋爐能效、碳排放等標準與相關國際標準銜接互認。
來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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