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公開征求《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征求意見稿)及相關文件意見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指出,根據發電行業(含其他行業自備電廠)2013-2018年任一年排放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的碳排放核查結果,篩選確定納入2019-2020年全國碳市場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見附件3),并實行名錄管理。
此外,根據《征求意見稿》,為降低配額缺口較大的重點排放單位所面臨的履約負擔,在配額清繳相關工作中設定配額履約缺口上限,其值為重點排放單位經核查排放量的20%,即當重點排放單位配額缺口量占其經核查排放量比例超過20%時,其配額清繳義務最高為其獲得的免費配額量加20%的經核查排放量。
另外,為鼓勵燃氣機組發展,在燃氣機組配額清繳工作中,當燃氣機組經核查排放量不低于核定的免費配額量時,其配額清繳義務為已獲得的全部免費配額量;當燃氣機組經核查排放量低于核定的免費配額量時,其配額清繳義務為與燃氣機組經核查排放量等量的免費配額量。
除上述情況外,納入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通過注登系統向其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清繳不少于經核查排放量的配額量,履行配額清繳義務,相關工作的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征求意見稿)及相關文件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推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我部對發電行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進行了反復研究論證,形成了《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確定納入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我部請各地方提交了有關材料并予以確認,在此基礎上匯總形成了《納入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以下簡稱《重點排放單位名單》)。
現就《實施方案》和《重點排放單位名單》公開征求意見。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有關意見請書面反饋我部(電子文檔請同時發至聯系人郵箱)。征求意見時間自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9日。
聯系人: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 張瑜、曹園樹
電話:(010)65645640、65645634
傳真:(010)65645664
郵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附件:1.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征求意見稿)
2.《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3.納入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
4.反饋意見建議格式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社會公開)
附件1.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征求意見稿)
附件2.《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附件3.納入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
附件4.反饋意見建議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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