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內蒙古自治區突泉縣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的通知》。突泉縣表示,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報送整旗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方案的通知》要求,突泉縣決定先行先試,積極組織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
突泉縣將按照國家能源局規定的黨政機關建筑屋頂總面積安裝光伏發電比例不低于50%;學校、醫院、村委會等公共建筑屋頂總面積安裝光伏發電比例不低于40%;工商業廠房屋頂總面積安裝光伏發電比例不低于30%,農村居民屋頂總面積安裝光伏發電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切實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工作。
同樣采取也由企業提出建設申請,政府根據企業的投資建設能力、提出的建設方案等,委托企業在全縣推行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
原文如下:
突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報送整旗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方案的通知》(內能新能字〔2021〕393號)(已下簡稱《通知》)要求,我縣決定先行先試,積極組織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黨政機關建筑屋頂總面積安裝光伏發電比例不低于50%;學校、醫院、村委會等公共建筑屋頂總面積安裝光伏發電比例不低于40%;工商業廠房屋頂總面積安裝光伏發電比例不低于30%,農村居民屋頂總面積安裝光伏發電比例不低于20%。
二、建設模式
由企業提出建設申請,政府根據企業的投資建設能力、提出的建設方案等,委托企業在全縣推行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按照《通知》“科學編制、統籌規劃”要求,編制突泉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方案。(責任單位:發改委)
(二)按照《通知》“宜建盡建”要求,密切配合試點方案編制工作,積極協調落實縣域屋頂資源分布和分類屋頂資源分布,積極協調落實農村居民屋頂資源分布。(責任單位:住建局、鄉村振興局)
(三)按照《通知》“應接盡接”要求,密切配合試點方案編制工作,出具接入與消納意見;為我縣電力負荷與消納能力、系統接入與運行模式分析提供技術支撐;加強對配電網的升級改造,切實保障試點項目接入需求,做到“應接盡接”。(責任單位:供電公司)
(四)密切配合試點方案編制工作,保障試點項目成為民生改善工程。(責任單位:鄉村振興局、各鄉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突泉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發改委,辦公室主任由王海軍同志兼任,負責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統籌指導和協調服務工作。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部門、鄉鎮主要負責同志要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全力抓好各項工作落實落細。各有關部門要簡化備案和并網手續,國網突泉供電公司在項目建設完成后要加快并網工作。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部門、鄉鎮要加大對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利用的宣傳力度,提高企業及農村居民對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利用的認識,確保此項工作有序開展。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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