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綱要指出: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加快節能標準更新升級,抓緊修訂一批能耗限額、產品設備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提升重點產品能耗限額要求,擴大能耗限額標準覆蓋范圍,完善能源核算、檢測認證、評估、審計等配套標準。加快完善地區、行業、企業、產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標準。制定重點行業和產品溫室氣體排放標準,完善低碳產品標準標識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標準,研究制定生態碳匯、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標準。實施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提升工程。
標準是經濟活動和社會發展的技術支撐,是國家基礎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標準化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著基礎性、引領性作用。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將促進“雙碳”目標的實現,有利于碳排放的監管,并提升碳交易市場的活躍度。對于企業而言,這將規范企業的碳排放行為,促進其加強新能源的使用和投資,有利于光伏等新能源行業的發展。
具體來看,能耗限額、產品設備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修訂以及提升重點產品能耗限額要求意味著制造業企業要么對生產設備進行改良或者重置,要么使用光伏等不占用能耗指標的新能源進行“對沖”。顯然,前者會增加企業的財務負擔,后者則具備極強的經濟性。尤其是在煤電價格趨于市場化的背景下,疊加能耗限額標準的提升,企業如果想要獲得成本優勢,使用乃至投資光伏等新能源將成為市場競爭力的保證,這將推動光伏等新能源行業的快速發展。
擴大能耗限額標準覆蓋范圍意味著將有更多的行業進入到碳排放的監管范圍中,這相當于擴大了光伏等新能源行業的需求面,尤其是能夠實現“自發自用、余額上網”的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領域。
加快完善地區、行業、企業、產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標準意味著對于碳排放的管控將有跡可循、有據可依,監管力度也將不斷增強。這將從監管層面提升企業不履行減碳要求的成本,進而促使企業使用或者投資光伏等新能源。
制定重點行業和產品溫室氣體排放標準,完善低碳產品標準標識制度意味著對于高碳排行業的監管將愈發嚴格,同時低碳排企業獲得的產品標識將有力于提升企業的全球競爭力。
綱要中對于建立與健全“雙碳”標準化體系的闡述,從監管層面擴大了光伏等新能源行業的市場需求,尤其在政府監管愈發嚴格的背景下,使用、投資光伏等新能源將成為企業保持市場競爭力、降低合規成本的“不二選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