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江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加快推進存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和接網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快2019-2020年項目建設,江西省要求各項目單位在確保安全合規的前提下加快項目建設,逾期建成的將不予納入2021年保障性并網規模,并不予結轉。
加快2021年第一批優選項目建設。為鼓勵企業加快建設進度, 2021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網的入圍項目將納入2021年保障性并網規模。
堅持“應并盡并”做好接入和消納保障工作。各級電網企業繼續按照國家“應并盡并”的原則,全力保障項目接網和消納,為全省能源領域"碳達峰、碳中和”作出貢獻。
政策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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