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江西省能源局印發《關于推廣贛州市戶用光伏發電經驗做法的通知》,建議各地充分吸收贛州市戶用光伏發展的先進經驗,推動全省戶用光伏發電快速健康發展。
贛州市光伏發電經驗材料指出,要堅持因勢利導,引導規范發展,出臺管理辦法,發揮金融作用,做好并網服務。同時,要堅持關口前移,嚴格項目準入,堅持監管并舉,強化售后運維。
文件強調,針對此前有個別群眾反映戶用光伏行業出現的虛假宣傳以及個別戶用光伏電站未批先建、亂搭亂建等現象,贛州市及時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有效遏制了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為戶用光伏行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市場環境。
此外,加強對安裝服務企業管理,實行報備制,由縣級發改部門負責對轄區內相關安裝服務企業進行登記,從企業資質、設計方案、安全管理、售后保障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公示,未登記企業不得在相關縣(市、區)開展光伏安裝業務。
由縣級能源主管部門牽頭,建立健全由發改、城管、住建、應急管理、供電等部門組成的會商機制,定期對戶用光伏行業出現的新問題、新動態進行研究處理。同時,要求供電部門每月定期向縣級發改部門報送上月戶用光伏備案、并網情況及申報資料,由縣級發改部門對項目進行抽查。
具體文件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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