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布《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推動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積極開展光熱規模化發展研究工作,內蒙古、甘肅、青海、新疆等光熱發電重點省份能源主管部門要積極推進光熱發電項目規劃建設,根據研究成果及時調整相關規劃或相關基地實施方案,統籌協調光伏、光熱規劃布局,合理布局或預留光熱場址,在本省新能源基地建設中同步推動光熱發電項目規模化、產業化發展,力爭“十四五“期間,全國光熱發電每年新增開工規模達到300萬千瓦左右。
通知提出,結合沙漠、戈壁、荒漠地區新能源基地建設,盡快落地一批光熱發電項目。光熱發電規模暫按內蒙古80萬千瓦,甘肅70萬千瓦,青海100萬千瓦,寧夏10萬千瓦,新疆20萬千瓦配置。
此外,優化光熱電站單機規模和鏡儲等配置,原則上每10萬千瓦電站的鏡場面積不應少于80萬平方米。
通知全文如下: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推動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有關電網公司,有關發電企業,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電力規劃設計總院、中科院電工所:
近年來,我局組織各地建設了一批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推動我國光熱發電技術水平不斷提升,產業配套能力顯著增強,為深入貫徹黨的20大精神,促進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充分發揮光熱發電在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中的作用,助力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的重要意義。光熱發電兼具調峰電源和儲能的雙重功能,可以實現用新能源調節、支撐新能源,可以為電力系統提供更好的長周期調峰能力和轉動慣量,具備在部分區域作為調峰和基礎性電源的潛力,是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傳統能源的有效手段,是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的有效支撐,同時,光熱發電產業鏈長,可消化提升特種玻璃、鋼鐵、水泥、熔融鹽等傳統產業,還可帶動新材料、精密設備、智能控制等新興產業發展,光熱發電規模化開發利用將成為我國新能源產業新的增長點。
二、積極開展光熱規模化發展研究工作。目前,我局正委托水電總院牽頭,會同電規總院、中科院電工所開展全國重點區域光熱發電資源調查評估、規劃布局研究、光熱發電與風電光伏發電實用性聯營研究、光熱發電技術創新示范等工作,請各省能源主管部門積極支持配合,協調提供研究所需數據資料等。內蒙古、甘肅、青海、新疆等光熱發電重點省份能源主管部門要積極推進光熱發電項目規劃建設,根據研究成果及時調整相關規劃或相關基地實施方案,統籌協調光伏、光熱規劃布局,合理布局或預留光熱場址,在本省新能源基地建設中同步推動光熱發電項目規模化、產業化發展,力爭“十四五“期間,全國光熱發電每年新增開工規模達到300萬千瓦左右。
三、結合沙漠、戈壁、荒漠地區新能源基地建設,盡快落地一批光熱發電項目。目前,我局在第一、二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項目清單中已明確了約15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請相關省區和企業在確保項目質量的前提下推動項目建設。已上報沙戈荒風光大基地實施方案中提出的光熱發電項目,相關省區能源主管部門要盡快組織開展項目可行性研究。和基地內風電光伏項目同步開工(光熱發電規模暫按內蒙古80萬千瓦,甘肅70萬千瓦,青海100萬千瓦,寧夏10萬千瓦,新疆20萬千瓦配置)。
四、提高光熱發電項目技術水平。各地能源主管部門和企業在新能源基地建設中要充分發揮光熱發電調峰特性,科學合理確定各地項目電源配比;擬建和在建項目技術水平要求不得低于國家的示范項目;優化光熱電站單機規模和鏡儲等配置,原則上每10萬千瓦電站的鏡場面積不應少于80萬平方米。請電網公司對配置光熱發電的基地項目在并網和調度方面給予優先支持。鼓勵有條件的省份和地區盡快研究出臺財政、價格、土地等支持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的配套政策,提前規劃百萬千瓦、千萬千瓦級光熱發電基地,率先打造光熱產業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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