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湖北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從年度新能源建設項目清單中移除部分項目的通知。通知指出,為杜絕能源指標空轉、項目不落地等現象發生,省能源局組織各地對納入2021年及以前年度建設項目清單的平價項目進行了清理,將4個風光發電項目及配建的1個集中式(共享式)電化學儲能電站項目從原年度建設項目清單中移除。
其中,光伏項目350MW、風電項目84MW、儲能項目50兆瓦/100兆瓦時。
原文見下:
省能源局關于從年度新能源建設項目清單中移除部分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市、縣發改委(局),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推進全省重點能源項目建設專題會議精神,堅決杜絕能源指標空轉、項目不落地等現象發生,省能源局組織各地對納入2021年及以前年度建設項目清單的平價項目進行了清理,征求了項目所在縣(市、區)政府的意見。現將不具備繼續建設條件的4個風光發電項目及配建的1個集中式(共享式)電化學儲能電站項目從原年度建設項目清單中移除。
其他未開工項目暫時保留建設指標,各地應組織項目單位抓緊落實前期條件,確保年底前開工建設。
附件:從年度建設項目清單中移除項目名單
湖北省能源局
2023年10月8日
來源:湖北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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