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地區開始拉閘限電,“能耗雙控”成為關注焦點。
關于能耗雙控,各方都給出了不同的解讀,但很多的理解基本屬于“想當然”,與現實是矛盾的。
在本文中,我們首先闡述一些關于“能耗雙控”的常見誤讀,然后在排除掉這些不可能之后,剩下的就是真相。
錯誤觀點之一:“能耗雙控”是為了碳達峰、碳中和推出的新政策。
“能耗雙控”指的是“單位GDP能耗”和“能源消費總量”兩項指標,其中“單位GDP能耗”早在“十一五”時期就已經作為約束性指標(約束性指標是五年規劃中定量且必須完成的指標),“十三五”規劃已經明確為“能耗雙控”,“十四五”只是沿用了該指標。
從年度來看,除2020年疫情沖擊之外,之前歷年的政府工作目標中,均有單位GDP能耗降低的具體指標要求,2021年的“能耗雙控”只是恢復了2020年之前的政策。
真相一:“能耗雙控”是執行了很多年的老政策。
錯誤觀點之二:由于“運動式減碳”,2021年8月之后,“能耗雙控”顯著加碼。對比“十二五”、“十三五”和“十四五”的能耗雙控指標,“十二五”要求單位GDP能耗降低16%,“十三五”要求單位GDP能耗降低15%,“十四五”要求單位GDP能耗降低13.5%,“十四五”的要求并沒有加碼。
從年度來看,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單位GDP能耗降低3%左右,之前的2017年要求是單位GDP能耗下降3.4%以上,2018年是3%以上,2019年是3%左右,2021年跟2019年要求相同,比2017、2018年要求是低的。
還一個需要注意的點是,由于2020年沒有要求單位GDP能耗下降具體數值,實際僅下降0.1%,事實上起到了做大基數的作用,2021年僅需要完成降低3%左右,這本來是2020年應該做的事情,延后了一年完成,理論上難度應當更小了。
就好像2021年GDP目標,在去年低基數的情況下,僅需要完成2020年本該完成的6%,這實際是一個非常容易完成的目標。
從歷史執行情況看,“能耗雙控”指標都很容易完成,以至于根本沒有什么人關注這個事情。例如“十二五”要求是降低16%,實際完成降低18%,“十三五”要求降低15%,其中2016-2019年降低13.2%,2020年如果不是因為疫情,很容易完成剩余的1.8%。
此外,之前的“能耗雙控”也不是“五年考核一次”,而是“每年考核一次”。
以2019年為例,北京等10省超額完成;河北等18省完成;遼寧基本完成;僅有內蒙古未完成。也就是說,2019年的“能耗雙控”只有1個省沒有完成。
真相二:之所以很少有人知道一直就有“能耗雙控”,是因為之前每年都很容易就完成了;2021年的“能耗雙控”指標不僅沒有加碼,反而是變松了(只是要求做在2020年本就該做的事情);
因此,“拉閘限電”的問題不在于指標設置變嚴,而在于之前的執行實行太差(不是zy的突擊收緊政策,而是df的突擊執行)。
錯誤觀點之三:“拉閘限電”是為了提高出口利潤、輸出通脹。
最近一個比較流行的觀點,將“拉閘限電”解讀為“一盤大棋”:由于中國出口的產能太多,導致出口價格偏低,而能源、資源價格偏高,所以中國出口多但是不賺錢,因此需要“能耗雙控”來提高出口價格,從而避免被美國“割羊毛”。
另一種類似的觀點是,中國要對美國“輸出通脹”,從而讓美國難受,其底層邏輯同樣是,拉閘限電能導致出口的價格提高。
這兩種觀點的錯誤是一樣的。
希望提高出口利潤的期望是好的,但首先要用經濟學的邏輯分析,為何出口價格上不去?
出口價格之所以無法提升,完全是由于內需太弱的結果。企業出廠產品的定價主要參考內需,國內內需在2021年是顯著弱于疫情前,這導致企業的出廠定價就不可能提高。
那么國內價格不變,只提高出口品價格可能嗎?從無套利原理來講,是不可能的。舉個例子,假定A企業想要對國內、外差異化定價,比如給國內價格100塊,給國外價格200塊,那么就會有B企業給國內價格100塊,給國外價格150塊,那么B企業就會吃掉A企業的海外訂單。然后C企業給海外120塊,C企業可以吃掉B企業的海外訂單;最終,會有D企業給海外的價格和給國內的價格一樣,都是100塊,D企業吃掉所有海外訂單。
按這個邏輯很容易推演,除非出口企業是壟斷企業,否則,是無法對國內外差異化定價的,對國外的價格只能跟對國內的價格一致;而國內價格由于國內的終端需求太弱,是提不了的。
問題搞清楚了,那么辦法確實有:政府組織下游企業集中限產,理論上是可以提高出口價格的。
但這是現在發生的事情嗎?顯然不是。
“能耗雙控”下的“拉閘限電”,主要限制的是上游高能耗行業,比如硅鐵等,而沒有限制下游出口企業(只有個別地區限產上游之后還是完不成,才限產下游,根本不是普遍現象)。
對下游出口企業限產,才能起到類似“減產聯盟”或者壟斷的效果,才能提高出口利潤、輸出通脹,限制上游企業有什么用?
“拉閘限電”的結果是,原材料進一步供不應求,下游企業的成本進一步提高,結果是出口企業的利潤進一步被擠壓。
事實上,如果真的組織下游企業限產,其副作用更大。主要有兩點:
一是“拉閘限電”是為了降低單位GDP的能耗,那么只有限產高能耗才有用(盡管產出的GDP下降,但消耗能量下降的更多),而高能耗基本都是上游。
二是如果限產下游企業,按照前面的無套利原理,必然導致國內外價格一起大幅上漲,才能提高出口價格,那樣將導致CPI顯著上升,國內陷入“滯脹”(盡管當前已經類似滯脹,但好歹居民端的CPI沒上,還可以接受)。
所謂“輸出通脹”,一定會導致國內先通脹;而中國的內需本來就弱,結果只能是“殺敵五百自損一千”,在內循環為主的背景下,完全不合實際。
真相三:拉閘限電集中于上游,只會導致上游漲價、下游成本抬升,無法提高下游的出口利潤、無法輸出通脹;
在無套利原理下,只提高出口價格是不現實的,所謂的“輸出通脹”一定會導致國內“滯脹”。
錯誤觀點之四:“能耗雙控”是為了抑制PPI。
有觀點認為,通過“能耗雙控”來減少對原材料的需求,進而抑制PPI,這種說法也與現實不符。
按照這種觀點,是無法解釋近期大宗商品價格暴漲的。
一個顯然的現實是,拉閘限電越厲害的行業,價格漲的越多,比如硅鐵能耗最高、限產最嚴的行業,現貨可以一天漲將近40%。
“能耗雙控”只能提高PPI,而不能抑制了PPI。
真相四:拉閘限電集中于上游,只會導致PPI進一步上升。
錯誤觀點之五:“拉閘限電”將長期存在,大宗商品價格將長期大幅上漲。這種說法忽略了兩個基本事實:
第一,忽略了需求下降的問題。
周期品之所以稱為周期品,是因為其“價格-需求”存在周期性的循環關系。
盡管本輪漲價是供給端驅動的,但是價格不能漲到天上去。價格高,必然會導致需求下降,進而導致價格回落,這就是周期的內涵。
需求的彈性實際是非常大的,近期已經出現了很明顯的下游不接貨,這決定了大宗商品價格不可能持續長期大幅上漲。
第二,該觀點是建立在“能耗雙控”的錯誤理解之上的。
正如我們第一部分所述,“能耗雙控”是一個已經實行了很久的政策,而且2021年指標實際上是容易完成的,只是2021年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下文會具體解釋),導致今年8月之前執行情況非常差,這才導致了9-10月的集中拉閘限電,補上1-8月本該交的作業。
作業補上之后,“拉閘限電”就會告一段落,11-12月將顯著好轉。
到了明年,只要各地區吸取今年的教訓,不再搞“假期臨近結束,才瘋狂補作業”,就不會再重演今年的局面。
我們基本可以認為,2021年9-10月就是大宗商品價格的高點,之后將趨勢性下行(供給緩解+需求走弱)。
真相五:能耗雙控在2021年之前就已經是長期政策,拉閘限電是特殊情況下的權宜之計,9-10月之后會緩解;
明年是新的考核周期,只要地方不再犯今年的錯誤,就不會再出現當前的“拉閘限電”。 綜上所述,在排除了諸多錯誤選項之后,我們認為正確答案是:
1、“能耗雙控”是一個已經執行了很多年的政策,每年都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寫的明明白白,只是由于之前完成的都太容易,所以沒人關注到。
2、2021年的“能耗雙控”并沒有因為碳達峰、碳中和而加碼,甚至是比之前更容易完成的,只是要求完成早在2020年就應當完成的事情而已,沒有新增要求。
3、“拉閘限電”不是指標設置太嚴的問題,而是9月之前執行的太差了。至于為何今年執行的如此之差,我們猜測有以下幾個原因:
(1)2020年疫情后到現在,中國的GDP結構出了問題。之前每年之所以都很容易實現“能耗雙控”指標,是因為中國的經濟結構在逐漸向消費轉型,單位GDP需要的能源本來就是下降的;然而,2020年疫情之后,內需顯著弱于疫情前,而出口顯著高于正常時期(中國出口主要是工業品,帶動高能耗需求上升),這導致單位GDP的耗能客觀上難以下降。
(2)部分地區存在“碳沖鋒”的情況。根據人民日報海外版,部分地區在2030年碳達峰預期下,將近10年理解為“攀高峰”的時間窗口,搶著上高耗能、高排放的“兩高項目”。
“碳沖鋒”有兩種動機:一是趁著碳達峰之前,抓緊上項目,有利于提高地方的GDP,二是做大2030年之前的碳排放基數,從而更容易實現“碳達峰”。
一個技術細節是,2030年碳達峰,意味著要求2030年的“單位GDP的碳排放減少”與當年的“GDP增速”相同,因此做大2030年之前的碳排放基數,就會導致2030年“單位GDP的碳排放減少”變得容易,從而容易實現2030年碳達峰。
(3)2020年由于疫情沖擊,沒有考核“能耗雙控”,導致部分省市放松了警惕,以為2021年可能也不會考核,存在嚴重的僥幸心理。
4、2021年是碳達峰、碳中和的第一年,“能耗雙控”指標不可能放松(特別是本來指標設置的就不高)。
綜上所述,“拉閘限電”的真相只有一個:
假期只顧著玩了(僥幸心理、碳沖鋒、GDP結構出問題),臨近假期結束(全年過去三分之二),突然發現還有作業沒寫(“能耗雙控”指標),而且發現必須要交(碳達峰、碳中和第一年),于是最后幾天瘋狂補作業(拉閘限電)。
這就是當前發生的事情的全部邏輯。
既不是“反抗美國剝削”,也不是“運動式減碳”,無法起到提高出口企業利潤、輸出通脹、壓低PPI的作用。 客觀地講,“拉閘限電”補作業,會導致以下幾個影響:
第一,大宗商品價格短期進一步大漲,階段性提高PPI;第二,進一步抬高下游制造業的生產成本,利潤繼續向上游轉移,下游、小微企業更難過;第三,高價格下,下游對上游的需求進一步走弱,大宗商品“有價無市”;第四,部分生產停滯,經濟增速下降;第五,拉閘限電擴大化,居民正常生活受到影響。
我們看不到“拉閘限電”有什么好處,基本上有百害而無一利,這難道就是所謂的“一盤大棋”? 既然“拉閘限電”有害無利,為何還要執行?因為真的沒有辦法。
能耗雙控目標是年初就定好的,而且并不難實現;難道能因為部分地區不守規矩,就把規矩改了嗎?
今年才第一年,如果一個不難的指標都完不成,那以后的碳達峰、碳中和還怎么弄呢?
因此,“拉閘限電”已經是沒辦法的事情。
唯一能做的,就是讓下游企業、小微企業盡量好受一點。
這也是為何我們仍然認為,降準、降息仍然可期的原因。
對大類資產配置,我們的建議是:
1、當前的大宗商品價格已經脫離需求,且不可持續(拉閘限電高峰是9-10月,之后將緩解,明年又是新的考核周期,只要地方吸取教訓,就不會重演今年,更何況終端需求持續走弱)。周期意味著輪回,現在漲得越高,將來跌得越慘,建議回避大宗商品相關的期貨、股票;
2、債券市場繼續看好,內需偏弱背景下,拉閘限電導致下游更難受,降成本、寬貨幣仍可期,更何況當前的債市收益率是偏高而不是偏低;
3、股票市場,盡管可能階段性陣痛,但考慮當前估值和市場預期差,仍值得長期投資,殺跌是買入機會,重點推薦估值仍然處于歷史低位的價值藍籌股,以及年內跌幅較大、估值已經合理的消費白馬。
(作者陳曦,現任太平洋證券固定收益首席;本文僅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任何機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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