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業局關于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第1225號建議的協辦意見
閩林函〔2023〕34號
省發改委:
廖榮華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快推進華電集團龍巖永定20萬千瓦農光(林光)互補集中式光伏電站項目建設的建議》(第1225號)已收悉,我局的辦理意見如下:
自然資源部、國家林草局和國家能源局正在研究制定光伏發電產業用林用地用草政策,相關的征求意見稿中明確“利用農用地復合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不得占用林地”。華電集團龍巖永定20萬千瓦農光(林光)互補集中式光伏電站項目屬于前述利用農用地復合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因此,我局建議優化選址,避讓林地。后續待國家層面正式出臺政策并明確林地認定標準后,對于符合規定的項目,我局將予以支持。
領導署名:謝再鐘
聯 系 人:王 震
聯系電話:
福建省林業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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