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發展需要不斷創新發展模式,與其他產業進行融合發展和多元化開發利用,特別是交通行業與可再生能源融合發展。”5月12日,在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舉行的交通能源轉型產業研討會上,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王大鵬建議,加快新能源和交通等融合發展項目的推廣應用,探索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制氫的利用。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副司長郭守剛也在會上透露,下一步工信部將與相關部門加強統籌,共同施策。其中包括,實施氫燃料汽車、電池汽車應用示范,鼓勵換電模式創新發展。同時,開展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協同發展試點,以及新能源汽車電網能量互動試驗示范等工作,統籌新能源汽車與風力、光伏發電等協同調度,提升可再生能源應用比例。此外,加快加氫領域的建設,推出優惠政策,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新能源汽車投資的窗口指導,減少盲目投資,避免重復建設。
截至2020年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規模達9.3億千瓦,占總裝機規模42.2%。“十四五”期間,新能源將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就地利用與外送消納并舉的方式,但當前土地因素已經成為制約新能源發展,特別是在中東部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王大鵬認為,服務區、加油站等區域具有大量可利用的土地資源,具備開展“光伏+”等新能源分布式開發和就近利用的有利條件。
同時,推進電動汽車的融合發展,是破解當前新能源消納問題的重要措施。王大鵬表示,未來隨著電動車汽車應用進一步擴大,電動汽車功率將十分可觀,通過管理將分散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進行整合,通過市場交易,促進可再生能源與電動汽車充換電匹配,實現車電互聯,將提高新能源發展水平,也將大大提高交通領域的新能源占比。
氫能是零碳清潔的能源載體,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氫,不僅是清潔制氫的重要路線,且是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和大規模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措施。王大鵬稱,“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持續降低,可以探索可再生能源發電制氫的產業發展,推廣燃料電池在工礦區、港區、船舶重點產業園區的示范應用,提高交通領域的綠氫比例。在現代化工產業基礎較好的地區也可以重點開展能源化工綠氫替代。
(原載5月13日《經濟參考報》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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