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1年1月1日起,甘肅不再設大工業用電電價分類,調整農業排灌和高揚程提灌用電價格,優化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這有助于壓減中小企業用戶電費支出,降低生產成本。
記者從甘肅省發改委獲悉,鑒于甘肅省已全面放開大工業電力用戶參與電力市場交易,2021年起當地銷售電價表不再設大工業用電電價分類,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的大工業電力用戶,其購電價格由市場交易上網電價、輸配電價、輔助服務費用和政府性基金構成。
未參與市場化交易的大工業電力用戶,由電網企業承擔保底供電責任,電網企業以甘肅省燃煤發電基準電價作為保底購電價,電力用戶購電價格由甘肅省燃煤發電基準電價、輸配電價、輔助服務費用和政府性基金組成。
甘肅本輪輸配電價改革取消了貧困縣農業排灌和高揚程提灌用電農維費加價,2021年起不再執行農村分類綜合電價,甘肅省農業排灌電價統一執行全省銷售電價標準。
鑒于近年來發用電結構變化較大,甘肅決定相應調整銷售電價峰谷時段劃分。具體為高峰時段7時-9時、18時-24時;低谷時段2時-4時、11時-17時;平段為除高峰、低谷段的其他時間。峰谷價差浮動標準不變,高峰時段標準在平段標準基礎上上浮50%,低谷時段在平段標準基礎上下浮50%。
甘肅省定西市安定區供電公司營銷部主任王一萍說,政策調整后,大工業用戶電度電價較之前下降了,由于中小企業白天生產的大部分時間在低谷段時段,所以新政策有助于進一步壓減中小企業用戶電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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