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生態環境廳下發《關于開展山西省碳減排項目儲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組織建立山西省碳減排項目庫,面向全省范圍征集碳減排儲備項目。
本次征集范圍是實施地在山西省境內,能夠實現溫室氣體排放替代、吸附或者減少的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甲烷利用等項目。一是已通過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發改氣候〔2012〕1668號)備案且未進行交易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二是未通過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發改氣候〔2012〕1668號)備案,但已通過相關方法學完成開發或正在開發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包括《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生態環境部令第19號)中明確可用于全國碳市場履約抵銷的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甲烷利用等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及其他溫室氣體減排項目;三是符合國家主管部門發布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方法學備案清單的其他碳減排相關項目。
《通知》說,納入山西省碳減排項目庫的碳減排項目,同時作為申報國家自愿減排項目、公益性碳交易等儲備項目。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各地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可集中報送,也可陸續報送。(記者王海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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