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局核電行業管理工作需要,為服務核電安全高效發展,依據財政部和我局有關規定,擬開展2021年度第二批核電行業管理技術支持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 申報單位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的大專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社會團體等經審查符合投標資格的單位。 (二)申報單位資格 1. 申報單位應具備完成項目所必須的人才資源和物質條件,具有較強的專業能力和承擔政府機關委托業務的經驗和基礎。 2. 申報單位應提供相關領域工作業績、人員素質和技術能力等方面的證明材料。 3. 申報單位在以往參加國家能源局的技術支持項目過程中,若存在項目成果未通過驗收、違約等現象的,不得參與本次申報。 4. 項目負責人應是申報單位全職工作人員或外聘工作人員,是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真正組織者和指導者,并負責實質性工作。 (三)項目基本要求 1. 項目工作內容要對核能行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起到促進作用,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和其他權力,符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和有關行業政策。 2. 項目經費主要由財政撥款資助,工作成果中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國家能源局所有。 二、申報時間和方式 1. 申報截止時間:2021年10月15日(以郵戳和電子郵件日期為準),請選擇可在10月15日前送達的郵遞方式,晚到恕不受理。 2. 申報方式:申報主體如實填寫國家能源局《項目任務申報書》(附件2),提出項目工作內容、工作方法、工作進度安排、項目實施條件、項目績效目標、經費預算及測算說明、主要參與人員情況等。申報任務內容應符合附件1有關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將視為無效申報。 3. 申報材料寄送:申請書一式5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后,在申報截止時間前郵寄至國家能源局核電司(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46號院),并將加蓋公章的申報書掃描版發送電子郵件至chentong@nea.gov.cn。 4.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陳童,010-81929303。 三、其他事項 1. 項目執行時間為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 2. 我局將組織專家對申報單位進行評審,并于評審后通知入選單位,未能入選單位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 國家能源局2021年第二批“核電行業管理”技術支持項目任務要求 附件:2. 項目任務申報書 國家能源局核電司 2021年9月24日
|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