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明確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市場,標志著電價改革在市場化方向上邁出關鍵一步。《通知》的印發,將進一步提升電力市場化交易規模和交易水平,有利于加快推動電力市場建設發展,形成能夠有效反映電力供求變化、體現煤電功能作用的價格信號,加快確立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對協同推進電力體制改革,推動煤炭、電力上下游行業協調發展,保障能源安全發揮重要作用。
《通知》在明確改革總體思路基礎上,提出四項改革內容。一是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自2019年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價格機制以來,煤電企業市場化意識大幅提升,電力市場交易規模快速增長。《通知》進一步提出煤電原則上全部電量進入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范圍內形成上網電價,標志著煤電在各類電源中率先實現了電量、電價形成機制完全市場化,為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成效、通過市場化方式切實保障電力供應注入了強勁動力。
二是擴大市場電量電價上下浮動范圍。《通知》將燃煤發電交易價格浮動范圍由“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至上下浮原則上均不超過20%,進一步打開了價格波動空間,有利于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調控作用,為體現市場主體交易意愿、發現不同供需條件下電力產品真實價值創造了條件。
三是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市場。《通知》要求各地有序推動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市場,并同步取消目錄電價。對進入市場未參與交易的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價格通過集中競價或競爭性招標方式形成。對退出市場交易的用戶,執行1.5倍代理購電價格。這些措施將有力解決當前用戶側放而不開、用戶退市成本低、價格信號傳導不暢等關鍵問題,同時又提供了平穩過渡和兜底保障機制,有助于引導優化電力消費行為。
四是保障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仍執行目錄銷售電價。優先將低價電源用于保障居民、農業用電。
《通知》還提出了四項保障措施。包括全面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加強與分時電價政策銜接、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預以及加強煤電市場監管等。《通知》要求各地嚴格按照目前制定的政策推進電力市場建設,不斷完善交易規則,不得設置不合理市場門檻,不得開展電力專場交易,對市場交易電價在規定范圍內浮動不得進行干預,將有利于保障市場公平、公正、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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