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加快農村能源轉型發展助力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劃總院前期協助國家能源局開展了相關研究工作,結合農村風、光資源開發利用方面的工作實踐,談談對《意見》相關內容的理解。
一、多部門密集發布鄉村清潔能源建設意見凸顯重大意義
農村能源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廣大農村地區可開發風電、光伏資源較為豐富,可為實現農業生產能源清潔高效供給、農村生態環境治理、農民生活條件改善提供有效支撐。“十三五”時期,光伏扶貧、分散式風電開發,為我國打贏脫貧攻堅戰發揮了重要作用。在鄉村振興、“雙碳”等國家戰略下,“十四五”國家對新發展階段優先發展農業農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作出總體部署。根據有關部署,國家陸續出臺多份清潔能源助推鄉村振興文件,加強農村清潔低碳能源項目建設,提高農村地區能源供給能力,降低用能成本,提高利用效率和服務水平,減少環境污染,建設美麗鄉村,推進共同富裕。
2021年1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提出要大力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加強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實施鄉村清潔能源建設工程。2021年2月,《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提出要推動能源體系綠色低碳轉型,增加農村清潔能源供應。2021年5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5部門關于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意見》提出要構建縣城綠色低碳能源體系,推廣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智能光伏等清潔能源應用,提高生產生活用能清潔化水平。本次三部門聯合印發的《意見》按照建設現代能源體系和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要求,提出加快推動農村能源轉型發展、構建鄉村現代能源體系的思路舉措,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促進鄉村振興提供有力支撐,對于各地和能源企業推動農村能源轉型發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均有重要指導意義。
“十四五”落實好《意見》提出的各項舉措,加快農村風、光項目建設,是實現鄉村振興的重要保障。首先,增強農村用能保障水平,特別是農村電網、能源站、充電樁、供暖等基礎設施,是實現產業振興的保障,也是鄉村新生活的支撐;其次,農村能源結構得到有效改善,大幅提升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村能源結構中占比,是實現生態振興的要求;第三,農民收入和農村經濟增長,農民通過閑散土地入股,獲取相關收益,新能源+產業建設為當地帶來新的經濟增長點和就業機會。
二、創新風光建設模式,助推鄉村振興
(一)探索光伏扶貧運營新模式
“十三五”期間,累計建成光伏扶貧電站約2600萬千瓦,惠及約415萬戶貧困戶,每年收益約180億元,已成為廣大貧困村脫貧攻堅搬不走的“陽光銀行”和貧困村集體經濟“破零”的重要產業支撐,充分體現了我國政治制度的優越性,為全球減貧工作貢獻了中國智慧、提供了中國方案。從2021年起,光伏扶貧工作重點由建設轉入運維管理,需要各級地方政府不斷規范和完善光伏扶貧電站日常運維、資產管理以及補貼撥付等工作流程,進一步提高電站集約化管理水平,保證電站可靠運行和穩定收益,加強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監督管理,積極探索扶貧電站參與碳交易市場的路徑和模式,確保光伏扶貧規范化、制度化和健康可持續發展,持續發揮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解決相對貧困的作用。
(二)打造風光支柱產業
近年來,隨著以風電、光伏為代表的新能源快速發展,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的趨勢愈發明顯。2021年全國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約5300萬千瓦中,分布式光伏約2900萬千瓦,占新增容量55%。農村地區土地和建筑屋頂資源豐富,開發分布式新能源潛力巨大,以縣域為單元建設風電和光伏發電,實現自發自用、就地消納、余電上網,有利于整合資源集中開發、削減電力尖峰負荷、節約優化配電網投資,同時還能促進農村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和能源結構轉型。
國家確定的160個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主要分布在內蒙古、廣西、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和寧夏等中西部省份,這些地區風能、太陽能資源豐富,具有廣袤的未利用土地。“十四五”期間,要關注資源條件和消納能力好的重點幫扶縣,結合區域風、光資源和能源規劃,以縣為單位推動風、光基地開發,著力形成與縣域經濟發展深度融合的清潔能源建設模式,既能推動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助力清潔能源轉型和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又能保證當地共享清潔能源發展成果,為群眾勞動增收提供新崗位,一舉多得。
(三)延伸風光發電產業鏈
光伏發電具有設備簡易、應用場景廣、運維難度低等特點,將光伏與農業種植、畜牧養殖、林業等生產方式相結合,可以在不改變原有土地用途的條件下,實現土地綜合利用增產增收,既發展了與當地土地資源相適宜的產業,又推動了清潔能源發展,提高了土地經濟收益能力。近年來,在內蒙古、甘肅等土地荒漠化地區建成了一批光伏治沙項目,將電站與固沙林、防沙林帶、防護林等生態治理工程結合,發揮了恢復地表植被蓋度、降低地表溫度、減少地面蒸發量、降低風速風蝕等作用,同時,在鹽堿地、采礦采煤塌陷區、礦山等地區也有所應用,可進一步大力推廣。在拓展產業鏈助推鄉村振興的發展中,一是要重點關注新模式新業態探索。結合各縣鄉村發展狀況和資源稟賦,把風、光與文旅、高效農業、現代養殖業等產業靈活搭配、融合發展,提高供暖、交通、照明以及農用機械中風電等清潔電能占比,拓寬綠色電能應用場景。二是要重點關注農村地區產業優勢,瞄準經濟作物種植、畜牧業、生態修復、礦山治理等能源之外的附加效益,通過項目建設帶動鄉村社會經濟發展。
(四)解決農村供暖需求
推動農村供暖用能清潔化,對改善農村環境治理、擴展清潔能源消納空間具有重要意義。太陽能供熱采暖技術成熟,具有一定的經濟性,已廣泛應用于生活及工業熱水供應,為推進清潔供暖、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發揮了積極作用。在資源豐富地區,太陽能、風能適合與其他能源結合,實現熱水、供暖復合系統的應用,可利用農房屋頂、院落空地,以及具備條件易地搬遷安置住房屋頂,推廣太陽能供熱采暖。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地區農村,整縣域開展“風光+蓄熱電鍋爐”等集中供暖,可為新能源在農村多元化應用提供良好示范。在青海、西藏、內蒙古等農牧區,農牧民居住點分散且流動性大,用能負荷小,不具備火電、水電等建設條件,大電網遠距離送電經濟性較差,可通過離網型光伏發電+蓄電池供電實現電暖氣供暖,有效解決當地農牧民的供暖問題。
客觀講,我國目前正處于農業現代化的起步階段,未來高水平設施農業與農村綜合能源有望實現融合發展,鄉村清潔能源發展有很大的市場空間。各地方和企業要按照《意見》指出的發展方向,因地制宜推出配套支持政策,加大對鄉村能源建設的投入,不斷探索新業態下的市場規律和經營模式,進一步促進農民增收和鄉村經濟發展,為實現美麗鄉村建設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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