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我國西部地區風電、光伏發電規模高速增長,成為我國新能源電力發展的高地。然而,由于本地消納能力有限,加之外送通道建設滯后,西部部分地區被迫“棄風棄光”。在新能源發電集中的時段,一些地方火電機組調峰能力短缺,影響了電網安全運行。未來,西部新能源電力消納問題或將成為電力系統中的一個突出問題。
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的國家電網陽光扶貧光伏電站 張宏祥 / 攝
新能源棄電率上升
近期,半月談記者走訪了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清潔能源產業基地。這里建成并網的160萬千瓦競價光伏項目受電網接入條件限制,1年來運行出力僅為產能的百分之一左右。光伏電站一位負責人坦言:“當時只是為電價而并網,但2021年一整年可以說全部處于被棄狀態,配套電網的建設一拖再拖。”
青海這幾年加快清潔電力產業發展,一躍成為新能源發電大省。截至目前,青海電網總裝機規模超4000萬千瓦,其中新能源達2400多萬千瓦。類似上述競價光伏項目幾乎“全棄”的情況雖是個例,但自2020年以來,青海新能源棄電率不斷上升。
有關部門提供的數據顯示,2019年以前,青海新能源的棄電率保持在5%以下,而2021年以來,青海光伏電站的平均綜合利用率不足90%,棄電率至少在10%以上。
在寧夏,大規模新能源裝機使寧夏電網成為我國首個新能源發電出力超過地區全網用電負荷的省級電網。為保障新能源電力有效消納,寧夏陸續建設了兩條電力外送大通道,并實行了新能源與火電“打捆”外送模式,盡可能把本地用不了的“綠電”通過“西電東送”送出去。
“即便如此,仍急需開辟第三條直流外送通道,以消納快速增長的新能源電力。”國網寧夏電力副總工程師閆志彬說。
結構性矛盾突出,新能源好看不好用
青海省海南州清潔能源產業基地目前已經建成光伏發電裝機約1200萬千瓦,每年至少有40億千瓦時的光伏電量被棄,即便按照青海的電價“平價上網”,也相當于棄掉近9億元產值。
青海、內蒙古、陜西、寧夏等省區棄光棄風情況不容忽視。而被“棄”的原因,首先就是新能源消費市場機制不完善,致使跨區域消納存在諸多障礙。在西北區域電網市場體系建構過程中,現行大部分交易機制未能實現有競爭性的市場交易,交易電量增長有限,交易電價相對固定,市場配置新能源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揮。
其次,新能源產能相對過剩和消費側負荷不足的矛盾突出。如“十三五”期間,青海海南州光伏發電裝機平均每年以47%的增速增加,但與此相對應的能源消費增速僅有6%。寧夏通過兩條直流通道與華東、華北電網跨區互聯,但在實際運行中,受系統安全、受端省份接納能力等因素影響,寧夏電能外送潛力也未能充分發揮。
再次,新能源裝機增長太快,導致電源結構失衡。僅2020年一年,青海新增新能源并網裝機800多萬千瓦,其中七成為光伏電站。與此同時,水電等常規電源建設嚴重滯后,光熱發電、儲能電站以及電力輔助交易市場機制等仍處于試點探索階段,尚未形成促進和支撐清潔能源消納的成熟模式,導致調峰難問題突出。在寧夏,電網電力平衡控制的難度越來越高。據國網寧夏電力公司介紹,火電開機方式安排難以兼顧新能源消納和晚高峰電力平衡,晚高峰電力短缺與午間新能源棄電成為常態,需要頻繁通過跨省份互濟滿足電力平衡。
最后,新能源出力隨機性、波動性、不確定性強。目前,新能源“大裝機、小電量”特點突出,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新能源裝機容量占比24%左右,發電量占比僅為9.5%左右。特別是2021年以來,全國煤電生產供應緊張,新能源關鍵時刻不頂用、扛不住,電力保障形勢十分嚴峻。
加速破局
我國能源結構長期以化石能源為主,85%的二氧化碳排放來自能源活動。要實現雙碳目標,推進能源清潔低碳轉型是必由之路。
國家能源集團青海電力有限公司總經理何深介紹,按照多能互補、穩步發展的思路,國家能源集團未來十年在青海規劃的清潔能源“總盤子”接近3000萬千瓦,其中新能源近2000萬千瓦。今后幾年,在大規模儲能技術解決之前,新能源棄電問題可能會越來越突出。
一些能源企業負責人坦言,按照2021年的組件價格,光伏電站雖然“沒賬可算”,但大家還是搶資源、爭項目。“光伏和風電都需要大量土地,得先把項目盤子做大,把土地批下來。”
目前,跨省區輸電是解決新能源消納、加強區域資源互濟的重要渠道,有助于消納送端省份富余電力、減少受端省份煤電規模,對送端和受端省份都有明顯的利好效應。西部地區能源企業負責人、地方部門呼吁,應著力打破跨省區輸電壁壘,拓寬西部新能源電力外送渠道,推動新增直流外送通道立項建設,持續提升外送通道清潔能源電量占比,進一步擴大現有直流輸電通道新能源外送電規模,加大西部新能源向中東部跨省區輸送力度。
目前,國網寧夏電力公司已啟動“風光儲輸一體化”及“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工程關鍵技術研究及應用項目,加快寧夏第三條直流外送通道的規劃建設。閆志彬說,這條直流線路與前兩條最大的區別就是以輸送新能源為主,新能源電量比例目標超過50%。
與此同時,應進一步完善促進新能源消費政策機制和市場機制。必須加快研究和制定與清潔能源發展相關的國家標準,出臺促進清潔能源消費的價格引導和鼓勵政策,打破區域保護,從需求側促進清潔能源消納。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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