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按照《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2021年版)》和《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2021年版)》,堅持最小必要、清單管理原則,全面修訂完善信用數據清單和行為清單,印發實施了《能源行業市場主體信用數據清單(2022年版)》和《能源行業市場主體信用行為清單(2022年版)》(以下簡稱《數據清單》《行為清單》)。 據了解,在修訂完善能源行業市場主體信用數據清單和行為清單過程中,國家能源局緊密結合自身的權責事項和能源信用工作實際,嚴格對照國家基礎目錄清單,堅決杜絕和防范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失信行為標準認定和懲戒措施應用實施等領域的“信用泛化”現象。《數據清單》以基本信息、優良信息、不良信息為基準,清晰界定信用信息所涉的信源單位、主體類別、信息類別、信息項和數據項名稱、公開屬性、共享范圍等內容,并根據國家能源局法定職責,精簡信源單位及相關信息項,確定信源單位及信息項。《行為清單》全面梳理電力安全、電力、煤炭、油氣、其他等5個業務類別所涉市場主體的違法違規事項、行政處罰標準、政策法規依據,刪除不屬于信用激勵行為事項的行政獎勵信息,并根據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部委的規范性文件,列舉違法違規事項222項(法人149項、自然人73項),進一步明確“輕微失信”“較重失信”和“嚴重失信”與行政處罰事項相對應的分類標準,使清單更具針對性、操作性。 據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以《數據清單》和《行為清單》為指引,國家能源局歸集共享的能源行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已超過65萬條、涉及企業近13萬家。依托信用信息,國家能源局正在持續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定期發布信用報告,預警信用風險,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并在電力安全和資質許可等領域率先試點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能源監管工作。下一階段,國家能源局將以兩清單印發為契機,進一步加強能源行業信用制度建設,為依法規范開展能源信用工作、全面探索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能源監管機制、助力優化營商環境奠定更加扎實的制度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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