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工信部網站8月24日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等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促進光伏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在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中,不得囤積倒賣電站開發等資源、強制要求配套產業投資、采購本地產品。要加強監督管理,強化跨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光伏行業領域哄抬價格、壟斷、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稱,近期,光伏行業出現階段性供需錯配、部分供應鏈價格劇烈震蕩等情況,個別環節出現囤積居奇等苗頭,有的地方出現割裂市場、區域封閉等問題,亟需深化行業管理,引導產業鏈供應鏈協同創新。
為優化建立全國光伏大產業大市場,促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積極推動建設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通知》要求,積極穩妥有序推進全國光伏市場建設。統籌發展和安全,強化規范和標準引領,根據產業鏈各環節發展特點合理引導上下游建設擴張節奏,優化產業區域布局,避免產業趨同、惡性競爭和市場壟斷。優化營商環境,規范市場秩序,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市場競爭。
在鼓勵創新進步、規范行業秩序方面,《通知》支持企業創新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構建硅料、硅片、電池、組件、系統集成、終端應用及重點配套材料、設備等供應鏈大數據平臺,推廣應用公平化、透明化在線采購、車貨匹配、云倉儲等新服務,提高供應鏈整體應變及協同能力。鼓勵有關企業及公共交易機構等合理開展多晶硅及電池等物料儲備,嚴禁囤積居奇。
《通知》還提出,加強系統對接,深化全鏈合作。其中包括,加強多晶硅等新增項目儲備,協調手續辦理工作,根據下游需求穩妥加快產能釋放和有序擴產。鼓勵硅料與硅片企業,硅片與電池、組件及逆變器、光伏玻璃等企業,組件制造與發電投資、電站建設企業深度合作,支持企業通過戰略聯盟、簽訂長單、技術合作、互相參股等方式建立長效合作機制,引導上下游明確量價、保障供應、穩定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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