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河北省新能源發展促進條例》經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我省新能源實現了快速發展,到2022年底,全省新能源累計并網裝機7289.2萬千瓦。其中,風電、光伏發電合計裝機6652萬千瓦,位于全國首位;新核準開工抽水蓄能項目7個,在建抽水蓄能規模達1620萬千瓦,核準、在建規模位居全國前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馬桂旺介紹,條例是我省開展創制性立法的重要成果,對河北加快建設新型能源強省,構建穩定可靠、多能互補的能源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馬桂旺說,立足我省資源優勢和產業特點,條例將我省重點發展的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氫能、核能納入規范范圍,并分別對這幾種能源的開發利用進行了詳細規定。通過綜合施策,推進我省新能源“發、輸、儲、用”協調發展。
在發電環節突出優勢新能源產業,條例提出重點發展光伏發電和風力發電,鼓勵太陽能資源豐富地區采用農光、林光、草光、牧光、漁光互補等模式或者結合礦山修復、生態修復等建設光伏發電項目;鼓勵海上風能、太陽能資源豐富地區采取集中連片、規模化開發等方式建設海上風力發電、光伏發電項目,探索多元化發展模式。
在輸送環節提升配套送出能力,條例明確規定電網企業應當加強新能源發電項目配套送出工程建設,合理安排建設時序,確保送出工程與電源項目建設進度相匹配,保障新能源發電項目及時并網。
在儲能環節推進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發展,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門應當推進抽水蓄能電站規劃建設,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促進新能源消納和能源結構調整;統籌布局新型儲能項目,推動新型儲能規模化應用,支持社會資源參與新型儲能建設,推廣新型儲能在電源、電網、用戶等環節的應用,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
在利用環節加強新能源應用基礎設施建設,條例鼓勵全社會優先使用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清潔低碳能源,引導京津冀增量數據中心及相關產業向風能、太陽能資源富集地區布局,支持以新能源供能為主的綠色大數據基地建設。同時,依托雄安新區、北京大興國際機場等新增用能區域擴大張家口、承德地區新能源電力消納,推動新能源電力京津冀協同消納。(河北日報客戶端 記者霍相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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