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國資委召開中央企業董事會建設工作推進會。會議提出,到明年年底中央企業集團和二級子企業董事會建設要取得重要實質性進展,董事會制度更加健全、運行更加規范、作用發揮更加充分;到2029年中央企業集團和各級應建董事會的子企業應全面建立科學、理性、高效的董事會。
董事會建設是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國資央企已形成較為完善的董事會建設頂層設計,建立起較為科學合理的董事會運作機制,建成一支具有央企特色的董事隊伍。董事會突出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與黨委(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和經理層謀經營、抓落實、強管理實現有機銜接,在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要著力建設科學、理性、高效的中央企業董事會。其中,“構建科學”是基礎。國有企業要遵循公司治理的一般規律,堅持從實際出發,因企制宜選擇治理模式,分類施策建設董事會,準確把握董事會的“有限功能”,明晰外部董事職責,選優配強外部董事,實現董事會與其他各治理主體同頻共振、同向發力。
“決策理性”是核心。董事會要深刻把握產業、行業、企業特點,深刻把握科技創新規律,深刻把握機遇與風險,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個體理性與集體理性相統一,堅決防止沖動決策、平庸決策兩個極端,確保最終決策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
“運行高效”是保障。要突出效率效果導向,厘清不同治理主體權責邊界,健全完善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決策、董事會授權決策、董事會決議督促執行等程序,促進不同治理主體良性互動,提升公司治理整體效能。
按照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相關部署和新修訂的公司法的要求,國務院國資委明確了下一步深化董事會建設的五方面重點工作。
分類分層推進董事會建設。深化集團董事會建設,因企施策加強子企業董事會建設,優化上市公司董事會運行機制,理順治理關系,厘清權責邊界;在承擔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任務的部分企業,探索選聘科技領軍人才擔任外部董事。
科學優化董事會功能定位。堅持和完善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的核心職責,強化董事會監督作用,研究規范董事會審計與風險委員會設置、職責、運行機制等。
牢牢把握董事會使命任務。董事會要推動企業更好服務國家戰略、著力解決影響高質量發展的突出問題,強化不發展是最大的風險的理念,有效識別、科學管控、有力應對風險,更多作出能夠增強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競爭力、更好發揮中央企業“三個作用”的重大決策。
完善董事會運行制度機制。動態優化權責清單和決策流程,完善授權放權機制。例如,要優化集團管控方式,將集團公司授權放權與落實子企業董事會職權有機銜接起來,針對不同類型子企業給予不同范圍、不同程度的授權放權。
更好發揮外部董事作用。把外部董事作為企業領導人員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一體謀劃,嚴格外部董事選聘,強化規范管理與履職支撐,完善激勵約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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