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委托開展黑龍江荒溝抽水蓄能電站蓄水驗收工作的函”委托,根據國家能源局《水電工程驗收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版)》(國能新能〔2015〕426號)和《水電工程驗收規程》(NB/T 35048-2015)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水電總院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成立黑龍江荒溝抽水蓄能電站工程蓄水驗收委員會,開展工程蓄水驗收工作。
驗收專家組檢查了工程現場,聽取了工程蓄水有關建設、設計、安全監測等方面的情況介紹,在查閱驗收資料的基礎上,對工程蓄水條件進行了評審,形成了驗收專家組意見。
驗收委員會認為:黑龍江荒溝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建設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審批文件的規定,工程設計滿足國家及行業規程規范要求。上水庫混凝土面板堆石主壩、心墻土石副壩、進出水口及下水庫進出水口等主要建筑物已施工完成,未完項目已做妥善安排,工程建設形象面貌滿足工程蓄水條件。已完土建工程施工質量總體滿足設計要求,主要施工缺陷已按設計要求處理;金屬結構制造、安裝質量總體符合相關規范和設計要求。建設征地手續已按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蓄水階段質量監督、安全鑒定已有具備工程蓄水條件的明確結論。工程蓄水方案及防洪度汛措施、水庫蓄水應急預案可行,同意黑龍江荒溝抽水蓄能電站2021年7月底工程蓄水。
蓄水驗收會會議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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