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2日,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在北京組織召開了《內蒙古烏海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以下簡稱預評價報告)審查會議。參加會議的有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烏海抽水蓄能電站籌備處、內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電建集團北京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國電建集團西北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專家和代表。會議組成了審查專家組。
內蒙古烏海抽水蓄能電站位于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海勃灣區境內。工程為大(1)型一等工程,規劃裝機容量1200MW,上水庫正常蓄水位1638.00m,死水位1609.00m,調節庫容828萬m3。下水庫正常蓄水位1225.00m,死水位1187.00m,調節庫容784萬m3。樞紐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庫、水道系統、地下廠房及開關站、下水庫等部分組成。上水庫主壩為碾壓混凝土面板壩,最大壩高45m,下水庫主壩為碾壓混凝土重力壩,最大壩高86m。工程總投資約為776679.95萬元,靜態投資685216萬元,工程建設總工期72個月。
與會專家和代表聽取了建設單位關于工程前期準備情況的介紹,中國電建集團西北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匯報了預評價報告的編制情況和報告的主要內容,會議進行了討論和審議,形成了審查初步意見,提出了預評價報告需補充、完善的有關內容。審查認為:預評價報告的內容和深度滿足《水電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編制規程》(NB/T 35015-2021)的要求,評價單元的劃分合理,評價方法選用較為適當,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基本符合工程實際,評價結論客觀、可信。
會議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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