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能源管理職能高度分散、管理機構級別偏低,不能適應新形勢、承擔新使命。建議盡快組建國家能源總局,列為國務院直屬機構,適時升格為能源部。
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首次提出“六保”,“保糧食能源安全”位列其中。我國是全球能源生產、消費、凈進口和碳排放第一大國,為確保能源安全、加快能源轉型,推動疫后經濟發展、實現“兩個一百年”偉大目標,必須盡快建立與能源第一大國相稱的能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我國目前能源管理職能分散、管理機構與經濟發達國家相比級別偏低的現狀,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
建立職能集中、規格匹配的能源管理部門,是未來大國之間經濟貿易競爭博弈的需要、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保障。大國競爭本質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比拼。疫后中美博弈進入新階段,應對中美長期全面博弈,要志存高遠,確立實現能源獨立和突破石油美元的目標。美國在石油危機后連續11屆政府都保持由內閣成員領導、權責高度集中的能源部,經過40多年努力,基本實現了能源獨立,拓展了戰略騰挪空間。美國能源部聯邦雇員達1.6萬人,下設24個國家實驗室和技術中心,合約雇員更是高達10萬人,2019年財政預算234億美元。而我國能源消費總量是美國的1.4倍,管理職能分散在10多個部門。國家能源局人手少、支撐弱,連同派出機構、事業單位編制不足1000人,不到美國能源部的1%;2019年度預算折合2.8億美元,約為美國能源部的1%。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要有安全可靠的能源作支撐,必須要有強力高效的能源管理機構作保障。
建立職能集中、規格匹配的能源管理部門,是發揮能源拉動投資、降低成本重要作用,帶動經濟增長的重要保障。風、光、生物質、地熱、氫能等高品質能源,虛擬電廠、儲能、充電、能源互聯網等智慧能源基礎設施,以及終端能源系統改造升級等領域,投資空間巨大,符合新發展理念且具有乘數效應,其拉動疫后經濟增長的潛力不亞于高鐵、5G。國家連續兩年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但行政性降價手段不宜多用。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必須下決心整合政府職能,強化能源管理部門權責,才能打破行業壟斷和地方壁壘,建立覆蓋用戶的資源優化配置體系,在拉動有效投資、降低制度成本和提高用能效率上贏得更大空間。
建立職能集中、規格匹配的能源管理部門,是應對氣候變化,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保障。解決好能源問題是大氣污染防治和應對氣候變化的總鑰匙。盡管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已取得明顯成效,但距離老百姓的期盼和國際標準還有很大差距,且進一步提升難度越來越大。新形勢下,急需把散落在不同部門的能源供給和利用管理職能整合在一起,從需求側倒逼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全產業鏈上協同發力,才能取得污染防治新成效、贏得碳減排主動權。
建立職能集中、規格匹配的能源管理部門,是加強能源國際合作,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保障。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能源一體化是重中之重。副部級的能源局難以協調央地關系、省際利益,建立區域多種能源協同發展體系,難以發揮好能源在區域協調發展中協調高效、互為補充的重要作用。在G20、金磚五國、“一帶一路”倡議等能源合作與對話中,我國能源國際合作人手少、基礎差,統計信息依賴BP(英國石油公司)、EIA(美國能源信息署)等,與日益走向國際舞臺中央的能源大國地位極不相稱。
建立職能集中、規格匹配的能源管理部門,是深化能源法制建設、推動能源體制改革的重要保障。當前,能源改革與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的要求差距較大,根源在于沒有一個部門對能源改革負總責。能源法制建設嚴重滯后,《能源法》立法啟動15年還處于部門征求社會意見階段;石油法、天然氣法、原子能法和能源監管條例缺失;《電力法》《煤炭法》實施了25個年頭,實質性修訂工作舉步維艱。當前,能源法規難以出臺、能源改革難以推動、能源管理難以強化,三者之間已經陷入一個互為因果、連環嵌套的怪圈,必須下決心從集中管理職能、強化管理權責入手打破惡性循環。
建立職能集中、規格匹配的能源管理部門,是推進能源革命,加快能源轉型的重要保障。能源革命和能源轉型的核心是要發展分布廣泛、能量密度小的可再生能源,必須充分調動地方和廣大企業積極性,打一場“人民戰爭”;必須打破傳統的煤電油氣單一“軍種”、條塊分割、各自為戰的格局;必須挖掘數字經濟潛力,大力發展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建立起以用戶為中心、統籌規劃、協同優化的現代能源體系。這些都迫切需要將散落的能源職能整合到一個強力部門來,打破部門壁壘、行業壁壘和既有利益格局,破解壟斷對新興生產力的束縛,在維護國家法制、政令、市場統一前提下,賦予地方更多自主權,為能源轉型和能源革命開辟廣闊戰場。
建立職能集中、規格匹配的能源管理部門,是貫徹落實國家戰略,制定實施大格局能源“十四五”規劃的重要保障。作為能源規劃與實施牽頭單位,國家能源局在能源投資、價格、運行、改革等方面缺少話語權;在行業規劃、咨詢研究、信息統計等方面缺乏技術支撐和組織能力,甚至比不上大企業。“沒有金剛鉆,干不了瓷器活”,導致既往的能源規劃僅僅是保障供給的“小規劃”,不可能有系統轉型的“大格局”。站在“兩個一百年”偉大目標交匯點,能源“十四五”及2035年規劃必須要以全球視野和戰略眼光,統籌好能源革命與科技革命、能源轉型與安全、能源供給與利用、國內與國際市場以及能源、環境、經濟與氣候變化等。
應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飯碗必須牢牢端在自己手里,爐子必須穩穩生在自己家中。從荷蘭到英國,再從英國到美國,大國競爭和更替有一條清晰的以能源為引導的主線。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把能源提到與糧食、金融同等重要的戰略高度。能源消費革命、供給革命和技術革命需假以時日,但體制革命屬于理念變則立竿見影、思想通則一通百通。當前能源發展改革頭緒千萬條,強化政府機構、壓實管理責任是第一條,惟此才能提要鉤玄、事半功倍。
考慮必要性、緊迫性和可操作性,建議盡快組建國家能源總局,列為國務院直屬機構,適時升格為能源部;國家能源總局下設副部級的國家能源監管局;強化能源總局的運行協調和能力支撐;處理好能源總局與上下左右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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