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海南能源綜合改革方案》(下稱《方案》)。該《方案》涉及能源結構、能源系統升級、市場化、能源治理等多個維度,其中提出將以電力和天然氣體制改革為重點,核電、氣電、風光電將在海南能源結構中占絕對主導地位,天然氣、電力領域將迎來比其他省份更大的市場開放度等諸多重要看點。
在《方案》的第一部分,首先明確提出了指導思想和兩個主要目標:到2025年,海南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能源結構明顯改善,清潔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50%左右;能源系統的數字化和智能化程度不斷提升;開放競爭的能源市場體系初步建立;能源治理水平顯著改善;海南清潔能源島初具規模。
到2035年,海南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更加成熟,能源清潔轉型基本實現;低碳化、數字化的智慧能源生態系統基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能源市場體系更加成熟;現代能源治理體系日趨健全;海南清潔能源島基本建成。
《方案》的第二部分,主要是推動實施能源資源綜合規劃、優化能源供應體系、創新能源生產機制,在這個優化的體系中,清潔能源占有絕對重要地位。
其中包括以“市場化”方式確定項目投資業主、創新實施海南昌江核電二期項目、支持海島地區建設海洋能項目、鼓勵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研究建立綠色電力授牌等制度、推進海上風電、光伏、海洋能及其與海洋農牧、旅游等特色產業相結合的綠色低碳發展。
其次,在加強油氣供應保障方面,《方案》強調了3個重點,一是開放油氣勘查開采政策落實;二是推動外資企業以獨資或合資形式建設石油倉儲設施;三是鼓勵各類資本參與投資建設LNG接收站和儲氣設施。
然后是完善能源基礎設施,其中包括5個領域: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支持氣代柴(煤)建設、支持電代柴(煤)建設、能源與城市綜合管廊的同步規劃建設、打造智能電網。
《方案》第三部分重點是推進節能減排,這包括了設立能效基金和能效等級授牌,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推進建筑節能改造,強化新建建筑節能標準約束,因地制宜推進生物質發電,大力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支持用戶側儲能、虛擬電廠等資源參與市場化交易并享有與一般發電企業同等收益權。
《方案》第四部分的重點,就是“以電力和天然氣體制改革為重點,開展能源綜合改革,完善能源市場體制。”
此次海南的能源綜合改革,把電力體制改革列為了關鍵重點,提出要開展配網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以完善增量配電改革,拓展能源體制改革廣度和深度,并用比較大的篇幅對建立開放競爭的電力市場體系做了闡述,包括完善電力中長期交易機制,擴大交易規模,建設與南方區域市場相銜接的電力現貨市場,納入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跨省市場化交易消納外省清潔能源,同時還提到了建立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化價格形成及分擔機制。
最后,《方案》提出要“完善能源價格形成機制、培育多元化能源市場主體”,強調了“天然氣發電上下游價格市場化疏導機制”,主張加快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參與市場,逐步放開非居民天然氣價格。同時,天然氣、電力等領域向各類資本公平開放,放寬市場準入,以推動油氣管網、電網對第三方無歧視公平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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