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統籌有序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盡快出臺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堅持全國一盤棋,糾正運動式“減碳”,先立后破,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
“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被列為“十四五”開局之年的重點任務之一,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這一目標正在成為社會轉型的巨大動力,是經濟社會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系統性變革。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在實現“雙碳”目標中的作用和地位是不言而喻的。特別是當下,面對一些地方和企業出現的急于求成、一哄而上的現象,金融機構應該首先審視自己是否也存在“冒進”情緒?是否有效地發揮出了信貸投資引導作用,讓資金更精準地流向“雙碳”綠色項目?
從過往數據看,目前我國已形成多層次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截至2020年末,綠色貸款余額近12萬億元,存量規模世界第一;綠色債券存量8132億元,居世界第二。盡管如此,這還只是綠色金融巨大空間的冰山一角。據計算,未來30年綠色金融投資將帶來180多萬億元的增量機會。
機會是潛在的,如何將其變成現實,對金融機構來說仍是一道難題。我國經濟體量大,行業之間、區域之間經濟發展存在較大的差異,這會影響到行業和地方的排放狀況和減排難易程度。金融機構必須深刻理解和把握這種差異,才可能匹配好投資項目的資金取向,有效降低地方和企業類似喊口號、蹭熱度這種運動式“減碳”能耗。
如何讓信貸資金綠色化,債券投資低碳化,本身就是一項長期而復雜的系統工程,絕非一蹴而就的事情。作為“雙碳”目標實現的重要中堅力量,金融機構在綠色金融發展上還存在短板,包括金融主管部門綠色金融發展戰略安排和政策配套不完善;金融機構綠色金融發展體系尚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綠色金融盈利能力不強,復合型人才普遍缺乏等。
針對這些問題,金融機構需要多措并舉,一要改變傳統經營觀念,加快業務轉型。比如商業銀行應該加強員工環保意識,同時建立起向綠色金融業務傾斜的考評體系。銀行的金融創新、戰略轉型也要與發展綠色金融有機結合,并要強化對綠色金融領域的風險評估。二要在完備的風險評估體系下,各種金融機構應加大在綠色金融領域的合作,探索和豐富綠色金融產品、衍生工具和業務創新模式,諸如綠色理財、綠色上市、綠色債券等,共建共享綠色投資項目庫。三要加強國際綠色金融交流合作,快速培養一批能與“雙碳”目標實現相適應的綠色金融專業人才。
對于綠色金融下一步的發展,近日央行給出了最新路徑:監管層整體協同、加快完善綠色金融體系。推動碳減排支持工具落地生效,向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引導金融機構為具有顯著減排效應重點領域提供優惠利率融資等。顯然,綠色金融發展提速的窗口已然打開。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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