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全國進入用電高峰期,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結合當地情況推行分時電價機制。相較于原有的峰谷電價以及居民用電的階梯電價,分時電價所體現出的政策智慧更為豐富。
與將每天劃分為3個不同收費時段的峰谷電價相比,新的分時電價機制把一天24小時分成高峰、尖峰、平段、低谷、深谷等多個時段,每個時段的電價都不一樣,高峰和低谷的電價相差3到4倍,尖峰時段的電價則在高峰電價基礎上再上浮20%以上。與峰谷電價機制下電價差最多只有50%相比,分時電價在峰谷之間拉開的電價差更大。這樣的政策安排,彰顯了市場機制的決定性作用,又讓合理使用公共資源的訴求得以高效實現。
首先,分時電價旨在確保電力供求平穩運行。國內用電負荷與氣溫變化呈明顯正相關關系,夏、冬兩季尖峰化特征突出,對應的尖峰電力需求較平時高出1億千瓦時以上。實際情況是,幾乎每個尖峰時段都是電力供需矛盾最突出的時候,今年夏季一些地方不得已拉閘限電,給企業生產與群眾生活帶來不便。引導用戶錯峰用電、有序用電,保障電力供應與需求的均衡運行意義重大。
其次,分時電價旨在提升電力能源側的持續發展能力。長期以來我國居民用電采取低價政策,近三年來一般工商業電價也按照要求接連下降。但在生產成本層面,一方面,動力煤價格持續高位運行,火電生產成本居高不下;另一方面,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式啟動上線交易,2200家發電企業被納入重點排放單位名單,發電企業額外增加了碳排放成本,多重壓力使得發電供電企業負擔加重,甚至影響到電力能源企業的盈利能力。基于此,分時電價可引導電價朝著發電成本傾斜,適度增強電力企業的盈利能力,進而增強整個行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再次,分時電價旨在推動儲能市場的發展壯大。未來電力結構中,以水力、風能和太陽能等為代表的新型能源發電替代火力發電是必然趨勢。但是,新型電力能源目前存在儲量約束短板和不穩定的缺陷,需要在新型電力能源豐沛的時候通過技術手段將剩余電量儲存起來,高峰時再投入使用。發電和供電企業是儲能主體,通過分時電價機制,他們可以在高峰與尖峰時段將儲電以更理想的價格售出,提升發電的經濟價值與盈利能力。另外,由于高峰與尖峰時段用電成本大幅抬升,也可以促使工商企業與家庭用戶自覺儲能。
最后,分時電價會增強居民低碳消費意識。長期以來,我國施行居民用電低價政策,居民電價大幅低于供電成本,雖然實施了全天分三時段的階梯電價政策,但過去近10年中高峰節電的效果卻不夠明顯。從分時用電運作機制來看,居民用電價格的波動幅度不大,但公共資源廉價供給難以長期持續。作為電力消費的基本單元,家庭或者居民如果能在分時用電的引導下主動對用電行為作出理性安排,不僅利己,更有利于自然環境恢復和保護。
作為一項具體政策,分時電價有助于推動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研究機構普遍預測,2030年碳達峰前我國全社會用電量年均增速仍將超過4%,按照“雙碳”目標設計,2030年需要風電、太陽能發電等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2060年達到50億千瓦。這些目標的實現,需要分時電價機制保駕護航。分時電價如果能夠激發與增強發電側、電網側的全系統化新型儲能能力,推進改善家庭與居民電力消費行為和認知,整個社會的碳排放情況將進一步改善。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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