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2020年1月份,全國沒有發生較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事故,沒有發生電力系統水電站大壩垮壩、漫壩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
1月份,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致傷8人,事故起數同比減少2起、死亡人數同比減少3人。其中,發生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1起、致傷8人,事故起數同比減少2起、死亡人數同比減少3人;未發生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同比持平。
1月份,全國未發生電力安全事故,同比持平。未發生電力設備事故,同比持平。未發生電力安全事件,同比減少1起。
二、電力人身傷亡事故簡況
(一)“1·18”國家能源集團寧夏石嘴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灼燙人身傷亡事故
1月18日,國家能源集團國電寧夏石嘴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發生人身傷亡事故,造成8人不同程度燙傷。國家能源集團國電寧夏石嘴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河心泵房11號供水泵在運行中,B原水管線電動調閥出現故障,原水管線融冰裝置啟動運行(融冰裝置為高溫蒸汽與低溫原水在管道內部直接混合加熱)。檢修外包單位沈陽北方建設檢修有限公司,在對B原水管線電動調閥裝置進行機械限位過程中,融冰裝置焊口崩開,內部汽水混合物大量噴出,造成現場8人不同程度燙傷。
業主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國電寧夏石嘴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郭玉東
業主單位的上級單位及負責人: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伍權
外包單位及法定代表人:沈陽北方建設檢修有限公司,楊延玲
三、防范措施要求
2020年1月份發生一起電力人身傷亡事故,造成現場8人不同程度燙傷,暴露出有關發電企業風險辨識不清、防控措施不實、工作票制度流于形式。針對當期事故和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持續強化“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各單位要不斷強化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機制建設,編制覆蓋所有崗位的風險辨識卡,嚴格落實高溫高壓、有限空間、高空臨邊、易燃易爆等高風險作業的防范措施。加強檢修技改全過程安全管理,強化技改設計專項論證,健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時消除設備異常,防止隱患升級為事故。處理缺陷時要嚴格落實工作票制度,加強簽發、審批、確認和執行等環節管控,安全措施不到位堅決不開工。
(二)切實加強外包項目安全管理。各單位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外包項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全面梳理審查外包施工隊伍及人員的資質能力,督促落實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監護,嚴格將外包項目納入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雙重機制管理。
(三)認真抓好疫情防控期間的電力安全生產工作。時下正值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電網企業要合理安排運行方式,加強對重要通道場站的巡視檢查,確保全國特別是疫區電網安全運行。發電企業要統籌安排機組檢修計劃,加強燃料物資儲備,確保發電供熱持續穩定。電力建設單位要堅持時間服從安全和質量,科學確定復工復產時間節點,及時修訂施工作業方案,嚴禁搶進度、趕工期。地方政府電力管理部門和各派出機構要監督指導電力企業制定落實復工復產方案和安全措施,嚴禁“帶病”強行復工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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