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作的關于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有關情況和工作計劃的報告。報告顯示,本屆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疫苗管理法、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修訂藥品管理法,審議生物安全法草案,相關法律制度進一步完善。這些法律在防治傳染病、維護公共衛生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沈春耀介紹,經過多年努力,目前我國已初步建立起公共衛生法律保障框架,共計涉及30余部法律,其中有四五部骨干法律,如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動物防疫法、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還有10余部與公共衛生相關的專門法律,如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職業病防治法、獻血法、漁業法、食品安全法等;此外,在有關法律中涉及諸多的公共衛生法律條款。
報告指出,這次疫情暴露出立法方面的問題主要是,法律上仍有空白、弱項、短板,缺乏全覆蓋和硬約束、硬條款,有些法律規定相互銜接不夠,甚至出現矛盾,確有系統進行修訂、完善的必要。需要制定一個專項立法修法工作計劃,統籌安排、指導推動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據介紹,專項立法修法工作計劃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擬在2020年—2021年制定修改的法律,共17件。包括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生物安全法、動物防疫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國境衛生檢疫法等。第二部分是擬綜合統籌、適時制定修改的相關法律,共13件。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涉及公共衛生相關的法律,有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中醫藥法、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獻血法、職業病防治法、精神衛生法、母嬰保健法等;涉及動植物和動物源性食品安全有關的法律,有漁業法、食品安全法等;涉及疫情防控有關問題的法律,有紅十字會法、慈善法、公益事業捐贈法等。對上述立法項目,結合疫情防控和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將適時安排審議。第三部分是其他需制定修改的相關法律。公共衛生領域深化改革、健全制度體系,可能需要制定新的法律和修改其他有關法律,提出新的立法項目,凡是實踐需要、條件成熟的,適時安排審議。完善和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體系,涉及領域廣,按照將健康理念融入各項政策的精神,制定修改生態環境、社會管理、行政處罰、國家安全等方面有關法律時,也要總結疫情防控的實踐經驗,作出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將公共衛生法治保障融入各項法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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