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原中國國電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謝長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謝長軍背棄初心,辜負黨和人民給予的榮譽和信任,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收受禮金、公款旅游;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生活腐化墮落,搞權色、錢色交易;靠企吃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承攬、職務提拔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謝長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謝長軍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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