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18日揭牌,我國新一輪金融監管領域機構改革邁出重要一步。
圖片:新華社快報
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備受關注的內容。
根據改革方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中國銀保監會基礎上組建,統一負責除證券業之外的金融業監管,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
人民銀行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管職責、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證監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優化和調整金融監管領域的機構職責,對于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解決金融領域長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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