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之一,在促進經濟發展、增加就業、拉動內需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關鍵是要用好“新能源”戰略。
日前,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和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下文簡稱《實施意見》),從創新農村地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維護模式、支持農村地區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強化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宣傳服務管理等三個方面,提出了11項具體舉措。落實這些舉措,推動新能源汽車下鄉,引導農村居民綠色出行,可以將鄉村振興與發展綠色產業有機結合起來。
運用好新能源汽車產能優勢,向農村地區推廣新能源車使用,大有可為。根據國盛證券統計,截至2022年12月份,一線城市新能源車滲透率達42%,新一線城市至五線城市的滲透率分別為32%、28%、26%、20%及15%。
可見,農村地區新能源車的使用仍有很大提升空間。筆者認為,如果能加快農村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加大新能源車銷售的政策支持,新能源車下鄉之路將走得更為順暢。
一方面,在我國農村地區,每個村鎮情況不同,有的村鎮居民住所相對分散,有的村鎮電路搭建場所設施不全,建設充電樁等設施確有難度。為此,《實施意見》從五個方面強調了創新農村地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維護模式。其中提出,“加快實現適宜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地區充電站‘縣縣全覆蓋’、充電樁‘鄉鄉全覆蓋’”,“合理推進集中式公共充電場站建設,優先在縣鄉企事業單位、商業建筑、交通樞紐(場站)、公路沿線服務區(站)等場所配置公共充電設施”。
另一方面,在筆者看來,除農村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滯后外,制約新能源汽車下鄉的關鍵因素還在于價格。這里的價格包括兩方面,一是汽車售價,一是售后的充電價格。
促進消費需求升級,首先要考慮到消費能力。必須認識到,在鄉鎮等下沉市場,“老頭樂”之所以能占據出行工具的一席之地,主要原因在于便宜。與動輒數十萬元的乘用車相比,售價一二萬元的“老頭樂”優勢明顯。
筆者建議,政府、企業、金融機構都要拿出一些真金白銀,助力農村新能源車消費。地方政府可針對特殊車型進行現金補貼;可以將汽車銷量與企業稅收掛鉤,銷量達到一定門檻后可獲稅收優惠。企業可優化產品配置,推出經濟實用的電動車型,價格控制在5萬元/輛以下,以緊湊型轎車為主。金融機構可以通過提供低息貸款等,為農村地區購車提供資金支持。
總之,要打好新能源車銷售組合拳,讓農村消費者買得起、開得起。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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