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2021年元旦、春節前夕,內蒙古電力集團公司機關紀委按照上級紀委《關于加強監督執紀,確保元旦、春節節日期間風清氣正的通知》要求,突出重點,強化措施,認真組織開展了監督、溝通、檢查活動,多形式持續強化正風肅紀,鞏固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確保“雙節”期間風清氣正、歡樂祥和。
兩節前夕,機關紀委專門召開季度例會,傳達自治區紀委監委、集團公司紀委有關通知精神,并下發相關通知,要求所屬各黨總支、支部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認識,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不折不扣落實自治區紀委監委、集團公司紀委相關通知要求,堅決糾治“四風”,自覺抵制歪風邪氣,大力弘揚新風正氣。同時要求所屬各黨總支、支部認真組織支部全體黨員學習各級紀委通報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教育引導干部職工“知敬畏、明底線、守規矩”;重點對照是否存在嚴禁違規收送禮品禮金、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吃喝、公車私用、公款旅游、餐飲浪費等;是否存在隨意向基層派任務、要材料要報表、扎堆調研和隨意要求干部“24小時在崗”等形式主義;是否存在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電力保障、安全生產、疫情防控等方面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假作為等問題,結合實際開展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把作風建設不斷引向深入。
機關紀委成立檢查組,深入所屬各黨總支、支部開展監督檢查。所屬各黨支部書記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召開部務會,部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監督領導班子成員在清正廉潔過節上發揮“頭雁效應”,持續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紀檢委員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切實做實做細日常監督,時刻做到監督常在、形成常態,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糾正偏差。
下一步,機關紀委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嚴格遵守各項紀律規定,持續形成高壓震懾,推動“四風”整治工作持續高質量發展,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不斷鞏固作風建設成效,為集團公司和諧穩定發展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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