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電網公司近日修訂印發《南方電網公司“三重一大”決策管理規定(2021年版)》(以下簡稱“‘三重一大’制度”)和《南方電網公司治理主體權責清單和授權清單(2021年版)》(以下簡稱“權責清單”),明確治理主體決策的權責事項131項,其中,總部事項92項,出資企業權責事項39項。
公司法規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兩份文件的修訂印發標志著公司治理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頂層設計工作的完成,通過全面梳理治理主體決策事項和權限,規范行權方式和決策程序,構建“權責法定、權責透明、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推動實現“決策制度化、制度清單化、清單信息化”。
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
推動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公司治理各環節“制度化”
今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中央企業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中央企業進一步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公司此次修訂“三重一大”制度和權責清單,就是以《意見》為指引,通過制度化的方式真正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公司治理各環節,切實發揮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的領導作用。
黨在公司治理中管什么?公司法規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修訂的權責清單進一步細化了黨組決定事項和前置研究討論事項,通過黨組在公司重大事項決策中履行決定或把關定向職責,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國家發展戰略貫徹落實。
據了解,修訂后的公司黨組權責清單,明確35項黨的建設等方面重大事項由黨組決定,如黨組織工作機構設置和調整方案,黨組議事規則及權責清單等。54項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由黨組前置研究討論后,再按照相關規定由其他治理主體作出決定,“確保黨組既把好方向又不包辦代替”。
黨在公司治理中怎么管?修訂后的“三重一大”制度,進一步明確了黨組決定和前置研究討論的具體管理要求,程序更清晰、標準更明確。比如,在科學分類決策方面,制度融入了黨組創新探索的“制度審議”“綜合審議”和“一事一議”三種前置研究討論方式,在有效控制決策風險的同時,大幅提升決策效率,推動黨組更加聚焦謀全局、議大事、抓重點。在明確決策標準方面,制度將“四個是否”作為黨組前置研究討論的重要標準,保證決策的科學性。在完善決策程序方面,制度構建了“會議準備、充分溝通、會議決策、形成紀要”的階梯式決策流程,保證決策的民主性。在提高決策質量方面,制度明確黨組領導班子成員、黨組專職副書記、紀檢監察組組長、總法律顧問等可以根據決策事項性質列席相關決策會議,保證決策合法合規。
理順公司各治理主體行權履職規范
推動重大決策事項“清單化”
公司股權理順后,多元化股東會和外部董事占多數的董事會將規范運作,公司治理文件必須進行適應性調整和優化。據公司法規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修訂工作不僅統籌落實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制度、落實董事會職權等上級文件要求,還結合公司治理實際在形式上、內容上開展了深層次的創新。
“我們通過建立重大事項決策的‘一張表’,運用清單化的思維對公司權責清單進行優化設計”,該負責人表示,優化后的權責清單實現了重大事項決策的程序化、可視化管理,為公司各治理主體、外派董事開展決策工作提供了規范依據和高效指引。
創新還體現在規范董事會授權決策事項方面。記者了解到,在董事會92項權責事項中,有32項重大事項由董事會決定,有52項事項授權給董事長或總經理決定,授權比例達到56.5%。
“公司在配置董事會權責時,一方面,為保證董事會發揮‘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的作用,將重大和高風險投資項目交由董事會決策,提高決策質量;另一方面,全面考慮董事會運作的實際,及需適應市場快速變化的外部特點,將一般性、多發性的事項由董事會授權給董事長或總經理決策,提高決策效率”,法規部相關負責人說。
此外,對出資企業事項的管理一直是公司治理中的難點,如何把握好決策和授權的“度”,是各層級普遍反映的焦點問題。為此,公司配套修訂法人層級權責清單,對于出資企業管控事項,不僅明確需要總部治理主體決策事項39項,同時明確非治理主體決策事項193項。并在此基礎上,一方面運用精準授權模型對各出資企業開展授權評價,根據評價結果明確40項分類施策管控事項和12項特別授權事項,有效解決授權“一攬子”“一刀切”的問題;另一方面明確依托股東權利管控事項19項,依托外部董事管控事項29項,在總部審核審批事項中占比達到37%,加大治理型行權推廣力度,推動更好依靠法人治理結構開展管控。
健全公司治理體系運行機制
推動公司治理運行“規范化”
權責清單如何能夠在公司治理中規范地運行起來,有什么機制來支撐和保障?“公司治理是一項涉及多方的系統性工程,權責清單作為公司治理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內容,絕不是‘一個人在戰斗’。我們以公司章程為統領,構建了系統完備、橫向協同、上下貫通、務實管用的制度和機制,以推動公司治理運行邁向規范化。”公司法規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據了解,公司主要從三個方面建立相關機制來保障各項權責的規范運行。一是建立了頂層設計文件的聯動機制,將公司章程、治理主體權責清單和議事規則、“三重一大”制度和清單深度聯動,當外部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發生變化,權責需要調整時,各頂層設計文件將同步識別、一并調整。二是建立了“清單-制度”動態更新完善機制,賦予權責清單與章程同等的法律效力,凡是涉及權責事項的調整,必須先調整權責清單再對應修訂制度,不得在清單之外任意創設權力,確保“清單之外無權力”。三是建立了信息化管理機制,無縫對接國務院國資委機關“三重一大”決策運行系統,實現所有重大事項決策資料在系統中流轉、上報,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下一步,南方電網公司將以完善的制度設計、堅決的制度執行和有效的制度監督,確保“三重一大”制度和權責清單執行到位,推動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南網傳媒全媒體記者 黃雅熙 通訊員 趙鑫 胡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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