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國家電網有限公司華中分部印發《跨省跨區電力應急調度管理辦法華中區域實施細則(暫行)》。該細則的出臺標志著華中區域形成了完備的“市場+應急”跨省跨區電力余缺互濟調度體系,為發揮大電網統一平衡、備用共享優勢,打贏迎峰度夏電力保供攻堅戰提供了有力的機制保障。
近年來,隨著電力市場建設的加快,現貨交易、輔助服務市場等市場化跨省電力資源配置手段和電網運行調節機制陸續形成,在電力保供和清潔能源消納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電力調度機構需要具備兜底保障措施,在市場化手段用盡后解決電力系統運行中出現的安全、平衡和消納問題。
根據細則,當電網運行中存在安全風險、電力電量平衡缺口或清潔能源棄電時,華中電力調度控制中心首先在中長期時間尺度上組織開展省間增量交易,進入日前、日內階段后仍有跨省電力調整需求時,進一步組織開展省間電力現貨交易和省間電力輔助服務交易。當以上手段用盡后仍存在調整需求時,華中電力調度控制中心開展跨省跨區電力應急調度。
國網華中分部高度重視跨省跨區電力應急調度工作,向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匯報,得到了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的大力支持。6月8日,在完成政策研究、方案設計、規則起草、意見征求等工作后,國網華中分部向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行文報批細則。6月21日,細則獲得批復。
國網華中分部將組織做好細則的學習宣貫,開展相關技術支持系統功能建設,依法合規開展跨省跨區電力應急調度,切實做好電網安全運行、電力保供和清潔能源消納各項工作。(黃海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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