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國家能源局官網發布《2024年能源監管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要點》提出九方面二十七項工作措施。
為加快清潔能源開發利用,《要點》制定了并網、電源利用、綠電交易等多項工作措施。
在保障新能源和新型主體接入電網方面,《要點》提出,監管電網企業公平無歧視地向新能源項目提供接網服務,開展分布式光伏備案接網推進情況專項監管,重點跟蹤分布式光伏備案、并網、交易、結算等情況。指導電網企業進一步優化并網流程、提高并網時效,推動“沙戈荒”風光基地、分布式電源、儲能、充電樁等接入電網。
在提升調節性電源利用水平方面,《要點》明確,加強電力系統調節性電源常態化監管,采取信息化手段監控,及時發現問題并開展現場檢查和督辦整改,切實發揮調節性電源促進清潔能源消納的作用。強化政策引導和規范市場,建立合理的電價和補償機制,激勵調節性電源的建設和運用。加強電力系統調度運行和市場交易監管,確保調節性電源根據實際需求靈活調節,進一步提升利用水平。
為健全完善輔助服務市場機制,《要點》提出,研究出臺電力輔助服務基本規則,規范輔助服務功能品種,加快推進調頻、備用等輔助服務市場建設,不斷引導虛擬電廠、新型儲能等新型主體參與系統調節。完善輔助服務品種設置流程和價格形成機制,推動輔助服務成本向用戶側合理疏導,進一步調動靈活調節資源主動參與系統調節積極性。
在有序推進新能源參與市場交易方面,《要點》提出,加強市場機制創新,逐步擴大新能源市場化交易比例,實現新能源發展與市場建設協調推進,更好發揮市場促進消納作用。建立健全綠色電力交易機制,研究出臺綠電交易有關規定,逐步擴大綠電交易規模,著力解決企業購買綠電需求量大、綠電跨省跨區交易難等問題。加快推進綠電、綠證市場建設,培育綠色電力消費市場。
為系統推動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要點》強調,編制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發展規劃,厘清多層次電力市場功能定位,做好各品種之間有效銜接,形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1+N”基礎規則體系。研究建立電力市場運行評價體系,組織開展省(區、市)電力市場建設綜合示范,推動電力市場一體化設計。深化南方區域電力市場機制,推進京津冀、長三角電力市場建設,推動華中等區域電力市場方案研究,完善跨省跨區市場交易機制,實現多層次市場協同運行。
來源:證券日報 記者 郭冀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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