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臨沂市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管理和生活垃圾跨界清運處理,近日,市城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管理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城鄉生活垃圾跨界清運處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加強城鄉生活垃圾跨界清運管理。市園林環衛保障服務中心和各縣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分局要嚴格按照國家、省關于規范城鄉生活垃圾跨界清運處理的通知要求,完善自2017年6月底以來的生活垃圾清運相關手續材料。同時認真填寫《城鄉生活垃圾跨界清運處理移出地信息統計表》《城鄉生活垃圾跨界清運處理接收地信息統計表》。
通知要求,尚未建成飛灰填埋場的縣,要加強對飛灰貯存設施的管理,確保飛灰封閉包裝或者置于封閉容器內,確保防揚塵、防雨、防滲(漏)等措施落實到位。飛灰運輸企業應當按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具備相關資質。不具備資質的,不得從事飛灰運輸,交通運輸部門應當依法加強監管。
通知要求,各縣要根據焚燒設施長期運行需求合理規劃飛灰處置設施建設,同時,及時啟動現有垃圾填埋場陳腐垃圾治理,騰空現有垃圾填埋場庫容用于飛灰處置設施建設。各縣力爭2021年年底前完成飛灰填埋場(區)建設,確保飛灰達標處置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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